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垫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15

一、出台背景和出台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我县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我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出台《垫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全县境内所有的县、乡、村三级道路涉及农村公路“路长制”机构职能设置、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及管理方式、保障措施等适用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1.围绕“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和美丽农村路打造,原则上每年创建示范乡(镇、街)不少于2个,示范村不少于3个,示范路不少于5条。

2.2022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出台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乡村公路路长组织体系。

3.“十四五”末,全县公路“路长制”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道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升,“路长制”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县总路长。县政府县长担任县总路长,统筹决定全县“路长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

2.县级路长。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县级路长,对责任范围内县道的“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县总路长交办事项。

3.乡级路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路长,对所辖范围内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县总路长、县级路长交办事项。

4.村级路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对所辖村(社区)内村道工作负总责,落实上级路长交办事项。

5.路长办公室。全县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为全县路长制管理日常机构,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议事规则、管理制度,建立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督办落实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重大事项,负责县级和乡级路长考核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建立总路长办公会议制度、道路巡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三项基本制度,完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

2.建好用好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队伍、“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工作流程及管理方式

1.工作流程:巡查—处置—督查—通报。

巡查。县总路长、县级路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公路巡查,乡级路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路巡查,村级路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路巡查。

处置。巡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县总路长和全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以问题整改督办单的形式下发相关单位和部门期限整改,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职能职责及时有效处理。

督查。全县路长办公室对管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责任。

通报。全县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作为考核依据。

2.管理方式:全覆盖巡查、全天候管控、部门联动。

(五)保障措施

从强化责任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保障要求。

四、《方案》出台后相关贯彻落实工作举措

一是印发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垫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2〕9号)印发,督促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开展“路长制”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构建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组建“1+3”管理模式工作团队,加强总路长、各级路长、三员责任落实。

三是规范路长公示牌设置。对公示牌版面的路线编码、路线名称、管养里程、路长、三员、管理单位、制作单位、路线区位示意图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