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如何加强县城建成区停车管理?——规范县城建成区车辆停放管理专访

日期:2023-01-06

近日,我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建成区车辆停放管理的五条措施》的通知。我县将如何加强县城建成区车辆停放管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副科长李波、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熊新、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夏万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戴麒麟、县发展改革委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陈国庆。

李波:为加强县城建成区车辆停放管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着力解决乱停放、违规占道、破坏市政设施等问题,促进城市品质提档升级。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等相关要求,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等部门编制县城建成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同时,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并对于老旧居住区等停车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合理确定停车方式和停车规模;对于公共交通发达地区,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充分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以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复合利用。

熊新: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县住房城乡建委将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利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理设置老旧小区停车泊位,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鼓励小区物业开放地下停车场,合理利用闲置停车资源,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戴麒麟:县城市管理局将详细梳理城区道路现有停车泊位,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方便民众”的原则,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同时,指导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规范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在商圈、学校、医院及农贸市场等周边利用一些不适宜建设的零星建筑用地用于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或立体停车楼。

此外,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定点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平台信息推送、专人现场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夏万清:规范县城建成区车辆停放是反映城市品质的重要方面,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为规范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县公安局将抽调执法力量,组建停车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组,负责开展县城建成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通过采取现场劝导、智能监测、短信通知、人工贴单、违停拖移等执法措施加强违停车辆治理;进一步梳理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并加大执法整改力度;根据人行道违规停车实际情况,合理安装阻车设施;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坚持任何时候势头不减、力度不松;曝光违规停车、违规占用停车泊位、恶意逃避停车费用等执法典型案例,让规范停车、有偿停车、自觉付费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停车秩序,共同打造优美城市环境。

陈国庆:县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停车场备案情况,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批准停车收费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