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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16

一、《工作要点》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严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一般自然灾害亡人事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防止因灾导致的较大死亡责任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文件。

二、《工作要点》主要内容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实施城市安全数字赋能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智慧大脑”。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安全监管法治保障。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行业、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深化中介服务整治,严格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一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三是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四是加强指挥和通信保障,编制《垫江县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指挥实施方案》;五是加强物资装备保障,确保县级救灾物资在3小时内运抵受灾区域;六是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区县、省份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加强成渝地区救援协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

(二)强化激励约束。

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实行资金奖补支持,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做好评选表彰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实施工作。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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