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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31

一、规划制定依据

为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及《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范围:垫江县全境,面积1518km2,包括2个街道及24个乡镇。

三、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工作是在全县范围内已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及2021年市级地质灾害1:50000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的。工作中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点调查的实际情况,科学分析了地灾防治现状,划定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风险分区、防治分区,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规划文本共分为六章,二十小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前言。就本次规划的依据、对象、内容、范围等进行阐述。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及防治形势。对“十三五”期间的防治成效进行总结,对“十四五”期间的防治形势进行分析,提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需进一步深入,监测预警工作精度需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力量需进一步加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明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防治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等6项工作原则,确定了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总体目标。

第三章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风险性分区和重点防治分区。根据市级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成果,结合垫江县实际,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地质灾害风险分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进行科学划定。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根据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特点及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制定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及能力建设4项任务。

第五章规划部署工作量及经费估算。包含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及能力建设等费用。

第六章保障措施。

四、名词解释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隐患:包括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以及已经发生但目前还不稳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灾情:指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险情:指地质灾害隐患的潜在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数和威胁财产数(潜在经济损失)。

滑坡:斜(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表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迹象。

危岩:陡坡或陡崖上可能失稳的岩体。

崩塌:岩(土)体脱离母体崩落的地质现象。

地面塌陷:土体或岩体向下塌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和洼地的地质现象。

不稳定斜坡:可能失稳破坏的斜坡。

泥石流:指山区沟谷或坡面在降雨、融冰、决堤等自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洪水挟带大量泥、沙、石等固体物质向下移动的一种地质现象。

“四重”网格化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及技术支撑两个体系。行政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区人民政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村级组织四个层级;技术支撑体系包括区地质环境监测科、片区负责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驻守地质队员四个层级。

监测预警:指对灾害体采取的防灾预警措施,本规划包括群测群防监测及专群结合智能化监测两种。

群测群防监测:是由灾害点威胁范围及附近群众对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和防治的一种地质灾害监测手段。

专群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是采用智能化设备,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形成监测数据智能采集、及时发送、智能预警和自动分析,结合现场群测群防员巡查、监测及时反馈的数据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监测方式。

地质灾害“三查”:包括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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