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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日期:2024-08-20

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区域科普能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5〕18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为便于贯彻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5〕18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科技事业发展特点及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1.第一条明确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依据,因《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没有授权各区县制定细则,其表述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故我县管理办法表述为参照《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

2.第二条对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进行了定位。明确了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主要是做什么的。

3.第三条明确了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创建的主体,创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主要由哪些主体单位申报创建。

4.第四条明确了创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申报范围,主要由哪些产业进行申报。

5.第五条明确了申报条件和标准,对申报创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进行了量化的标准,即必须达到《管理办法》里面所提到的量化标准后才可申报创建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6.第六条明确了申报的流程与申报基地所需的材料,流程上必须要申报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并盖章,材料上按照《管理办法》里面所列资料缺一不可。

7.第七条明确了对基地的创建的审批流程,并按照审批流程审批通过的会按照相应的办法给予奖补。

8.第八条明确了考核评估的内容,主要包含规模标准、科技标准和效益标准等三个标准。

9.第九条明确了县科技局将实施不定期的过程指导。

10.第十条明确了申报成功后的基地将实行怎样的考核。

11.第十一条明确了县科技局对基地如何实施动态管理,从申报单位申报基地成功后到如何出库形成基地的闭环管理。

12.第十二条明确了基地必须服从的管理部门。

13.第十三条明确了解释单位。

14.第十四条明确了实行时间。

三、专业名词解释

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是集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服务、培训于一体,是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载体和现代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和普及先进实用技术的基地,是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的重要途径。

四、新旧政策对比

1、将《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五条申报条件和标准”中‘1. 从事单项或多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示范,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种植业面积达到300亩以上,养殖业基地总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2. 示范的技术、品种等科技含量高,能引导和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直接产值达300万元以上,示范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4. 积极开展科普培训,每年免费培训农民300人次以上,有专门的技术、品种、苗木、成果等展示场地。’修改为‘1. 从事单项或多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示范,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种植业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养殖业基地总投入达到150万元以上。2. 示范的技术、品种等科技含量高,能引导和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直接产值达150万元以上,示范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4. 积极开展科普培训,每年免费培训农民150人次以上,有专门的技术、品种、苗木、成果等展示场地。’

2、将《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七条评审与审批程序”中‘2. 经批准认定的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由县科技局统一命名、授牌,对认定的科普基地给予3-5万元奖补资金。’修改为‘2. 经批准认定的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由县科技局统一命名、授牌,对认定的科普基地按照《垫江县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规定给予奖补资金。’

3、将《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十一条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县科技局每年对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补助,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科普基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对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对做出突出贡献,示范带动效果好的农村科普基地,优先推荐参与重庆市科普基地的评选工作。 ’修改为‘第十一条县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严格实行年度入库、出库动态管理,基地每年向县科技局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县科技局每年对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人才队伍、科普成效、科普经费投入、宣传报道等,综合评估并进行打分(具体情况见垫江县农村科普基地年度综合考评指标及评分表),实行“以奖代补”制度,根据实时财政情况,对考核优秀的给予3-5万元奖励补助,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科普基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对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对做出突出贡献,示范带动效果好的农村科普基地,优先推荐参与重庆市科普基地的评选工作。’同时增加了垫江县农村科普基地年度综合考评指标及评分表。

五、常见问题解答

(一)问:科普基地的定义是什么、主要的作用是什么?

答:科普基地是集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服务、培训于一体,是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载体和现代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和普及先进实用技术的基地,是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的重要途径,通过基地的引导与示范,带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乡村振兴、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二)问:怎样的基地可以申报科普基地?

答:具有一定规模示范的特色农作物、经果林、畜禽、水产养殖等,并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和传播现代农村科技信息与先进管理方法的基地。

(三)问: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申报成为科普基地? 

答:种植业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养殖业基地总投入达到150万元以上直接产值达150万元以上向周边及其它地区普及技术每年不少于1项以上每年免费培训农民150人次以上,有专门的技术、品种、苗木、成果等展示场地

(四)问:申报科普基地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1)垫江县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2)示范基地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3)其它有关材料(土地流转协议、公司注册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问:申报科普基地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基地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到所属乡镇;(2)所属乡镇、街道办对申报基地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3)县科技局业务科室对推荐申报单位的材料按照基地评审标准进行审查(4)县科技局业务科室到现场实地考查(5)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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