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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草案解读

日期:2025-12-10

为便于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垫江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核心要点等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垫江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县商贸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依据《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利用财政补贴开展招商引资行为的通知》(财办〔202433号)、《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体改〔202417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垫江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精准支持商贸领域关键环节,促进商贸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专项资金的定义与规模

1.定义:专项资金是指由垫江县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县商贸经济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它包括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但明确排除了上级下达的具有特定用途的项目建设类专项资金)。

2.规模:专项资金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原则上每年总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规模将根据县级财政承受能力和项目绩效情况动态调整,确保支持力度与效果。

三、管理与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五大核心原则:

1.依法依规、程序规范:确保资金管理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流程清晰规范。

2.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获取支持的机会,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

3.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资金使用需要围绕全县商贸发展大局,集中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4.注重绩效、强化监管: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效果评估。

5.聚焦主体、精准施策:政策着力点在于支持商贸市场主体(企业)的发展壮大和能力提升。

重点支持范围与方向

《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八大方向,覆盖了商贸企业发展的全链条、多维度需求:

1.市场主体培育与壮大:支持新企业落地、现有企业扩规提效、工业企业产销分离、企业纳统、首店经济、连锁品牌化发展、企业上市挂牌等。

2.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电商产业链建设、商贸与农业/制造业融合、县域商业体系及城乡流通网络优化。

3.市场拓展与对外开放:支持企业参展拓市、引进外资、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与应用、外贸新业态发展。

4.人才引进与能力提升:支持引进高级管理、运营、数字营销等专业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各类培训。

5.数字化转型与科技创新:支持线上线下融合(O2O)、直播电商、住餐评星、老字号认定、品牌培育、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技术创新商业模式。

6.融资支持与风险缓释:对转型升级、流动资金周转等需求的融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探索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7.产业集群与平台建设:支持政府部门、协会、龙头企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支持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建设。

8.其他重点事项: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商贸领域重大专项任务和重点工作。

五、管理职责分工

《管理办法》清晰界定了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下达与拨付、牵头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资金合规安全。

2.县商务委:牵头编制预算建议、确定支持方向与标准、发布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核查、督促项目实施、组织绩效目标设定与自评、配合评价、监督检查。

3.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属地初审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建立项目台账跟踪管理、配合验收监督及绩效自评、及时拨付资金、档案管理。

项目申报与资金拨付流程

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项目化管理流程:

1.申报启动:县商务委发布《申报指南》,明确支持类别、条件、材料、标准、时限等。

2.属地受理与初审:项目单位向注册地或实施地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负责受理、审查、核实并出具初审意见上报县商务委。

3.部门联合复审:县商务委会同县财政局成立复审小组,进行材料复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信用审查,形成拟支持项目清单。

4.公示与报批: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县政府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

5.结果运用:县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是拨付依据,不得擅自变更。

6.资金拨付:流程明确时限:县财政局收到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至县商务委;县商务委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项目单位。

支持方式与禁止用途

1.支持方式:主要采取事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扶持方式。

2.禁止用途: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级行政机关日常运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津补贴;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用于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八、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

《管理办法》强调全过程监管和绩效管理:

1.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单位申报时需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县商务委建立评价体系,开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

2.绩效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是下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3.属地监管责任:乡镇(街道)需加强辖区内项目监管,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

4.信息公开:县商务委需在政府网站公开资金分配结果(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支持金额、方向等),接受监督。

5.监督检查: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严重者追责。

6.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擅自改变用途、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管理或提供虚假信息、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则

《管理办法》由县商务委员会、县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总结: 《垫江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规范和指导垫江县商贸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资金的来源、规模、管理原则、支持方向、各部门职责、规范的申报拨付流程、支持方式、严格的监管与绩效要求以及责任追究机制。该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制度化的财政支持,精准发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垫江县商贸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发展。



政策原文:

垫江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垫江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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