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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垫江县烈士陵园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8-28

为更好地理解《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垫江县烈士陵园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烈士纪念设施?

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纪念缅怀英烈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设施。

二、《公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烈士的重要场所,是我党宝贵的红色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烈士褒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永远铭记英雄烈士的牺牲和奉献”。出台《公告》,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行动。对于依法保护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其庄严、肃穆的环境,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三、《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公告》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2.《烈士褒扬条例》

3.《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4.《重庆市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

四、《公告》明确了哪些主要内容?

一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依据;二是3处烈士纪念设施名称、地址、保护级别、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地形图。三是保护范围内禁止性行为规定。

五、《公告》对保护单位和主管部门是如何规定的?

《公告》明确了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单位(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既是垫江县烈士陵园的保护单位,也是全县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坪山镇人民政府、包家镇人民政府分别是柳泰东烈士墓园、黎纯一烈士墓园的保护单位,负责各自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保护、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公告》中“不得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具体指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从事娱乐、集会、商业性经营活动等与纪念氛围不符的活动;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在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排放污染物;在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其他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影响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形象的活动。

《公告》的出台,将使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更加明确,保护责任更加清晰,保护措施更加具体。这有助于为烈士纪念设施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护。使管理维护工作有章可循,提升管理水平。营造庄严肃穆的缅怀环境,更好地发挥其教育功能。让烈士纪念设施成为我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希望社会各界自觉遵守《公告》规定,共同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我县的烈士纪念设施,让英烈精神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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