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42874284G/2021-001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6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垫江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任务清单》中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十六个方面:一是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包括做好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监管信息公开、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四个方面。二是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包括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和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三个方面。三是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包括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个方面。四是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包括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三个方面。五是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包括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和狠抓任务落实三个方面。
二、工作要求
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任务清单》(见附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逐项按时抓好落实。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注重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对被通报批评的单位予以扣分处理。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成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将《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