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1-00158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府人〔2021〕4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6-01 |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陶培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1〕4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陶培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经2021年5月24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提名陶培红同志为渝垫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朱筠同志为鼎发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不再担任鼎发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提名杨晓钟同志为鼎发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不再担任鼎发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提名王楠同志为兴垫公司副总经理人选(挂职1年);
李正权同志不再担任鼎发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黄伟同志不再担任渝垫国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结果报县委备案。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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