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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1-00158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人〔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陶培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14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陶培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财政局(县国资办):

2021524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提名陶培红同志为渝垫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朱筠同志为鼎发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不再担任鼎发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提名杨晓钟同志为鼎发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不再担任鼎发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提名王楠同志为兴垫公司副总经理人选(挂职1年);

李正权同志不再担任鼎发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黄伟同志不再担任渝垫国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定程序办理,结果报县委备案。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5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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