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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垫肺炎组发〔2022〕2号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专项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垫肺炎组发〔2022〕2号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专项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室,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垫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调整后的专项工作组成员通知如下: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毛平书记任指挥长,张涛县长任执行指挥长,彭锋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刘新民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其他县领导按工作分工任分指挥长。指挥部设综合办公室和10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彭  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刘新民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陈  维  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维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  涛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工作职责:

1. 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等履行职责;

2. 收集、整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信息;

3. 督促工作进度及成果,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承办有关会议;

4. 负责收集汇总市县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与县委办公室对报送信息实行归口管理。

综合办公室下设协调调度组、材料组、信息组、会联组、督查督办组、大数据协作组。

二、专项工作组

(一)医疗救治组

责任领导:刘新民  县政府副县长

吴文聪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汪  涛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工作职责:

1. 负责建立医疗专家、医护人员、设施设备、医院床位台账,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工作;

2. 组织制定和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

3. 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等提供保障,加强人员调配,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

4. 负责对全体卫生专业人员开展防控知识培训;

5. 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科学研究;

6.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疫情防控组

责任领导:刘新民  县政府副县长

吴文聪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汪  涛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邮政管理局、高铁垫江站。

工作职责:

1. 分析研判全县疫情形势,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提出疫情防控措施建议;

2. 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追踪,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根据流调分析结果等提出管控措施建议;

3. 负责统筹开展核酸检测及结果反馈、疫苗接种等工作;

4.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提供专家咨询服务,选派专家赴重点乡镇(街道)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工作;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医疗物资保障组

责任领导:刘德仁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天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良平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工作职责:

1. 负责各类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经费保障;

2. 负责做好防疫物资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能引起的市场价格波动;

3. 完成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区排查组

责任领导:邹  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石  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

工作职责:

1. 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社区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地区来垫返垫走亲访友、旅游等人员;

2. 负责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上门宣传告知、要求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等工作;

3. 负责按上级通知接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垫人员至集中隔离点;

4.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现场处置组

责任领导:甘  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袁  斌  县信访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陈云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信访办。

工作职责:

1. 负责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及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等工作,保障疫情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

2. 负责可疑区域、疫点、疫区等现场封锁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3. 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阻扰防控措施实施、借疫情防控为名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和医用物资、扰乱救治医院诊疗秩序、利用网络和自媒体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4. 负责疫情防控中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场监管组

责任领导:姜  卓  县委常委

邓小河  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罗  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林业局。

工作职责:

1. 负责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 组织开展各类经营性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加强清洁、消毒、通风,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3. 负责督促星级以上酒店落实各项防控制度;

4. 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交通运输防控组

责任领导:杨岸鸿  县政府副县长

胡世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育林  县交通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邮政管理局、高铁垫江站。

工作职责:

1. 负责高铁站、客运中心等交通运输场所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 督促各类运输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3.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市场供应保障组

责任领导:杨岸鸿  县政府副县长

胡世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洪武  县商务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商务委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企业,保障粮油、果蔬等市场供应和储备;

2. 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情况统计监测,适时预警预报,指导企业货源组织;

3.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外事联络组

责任领导:彭  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维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外办主任(兼)

牵头单位:县政府外办

成员单位: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红十字会。

工作职责:

1. 负责指导协调疫情防控中的涉外事务;

2. 负责牵头协调防境外输入工作;

3. 负责按上级通知接送境外来渝返垫人员至集中隔离点;

4. 指导和督促落实境外垫江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宣传组

责任领导:赵元福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家琴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

工作职责:

1.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 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发布会,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县内外舆情,加强互联网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处置不实言论,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相关信息;

3. 完成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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