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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2-00040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人〔2022〕7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谭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27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红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2022412日县第十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谭红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湛伟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印同志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洪世新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副处级);

陈云峰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运兵同志县交通局副局长;

龚毅同志县应急局副局长(副处级);

王泽明同志县医保局副局长;

苏显军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副处级);

蒋成芳同志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副处级);

张文辉同志桂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钉梁同志县东部新区服务中心主任、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徐运兵同志的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职务;

石家平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谭红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邹强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何昭洪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涂光明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陈大川同志的县应急局副局长职务;

詹成国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兼)职务;

王泽明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邓钧同志的县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盛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杨富友同志的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撤销,余利同志原任的县行管办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因机构变动,周钉梁同志原任的县东部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24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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