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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2-00175 [ 发文字号 ] 垫肺炎组发〔2022〕8号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有序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

垫肺炎组发〔20228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

关于在全县有序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


104日以来,为应对突发疫情,我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相继开展多轮社会面核酸筛查。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有序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范围内进入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时,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或其他有效证明),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和环境消杀、员工健康监测情防控措施。行动不便人员和婴幼儿等,同行人员应持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查验。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及时就医。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20类重点监测人群,以及大中小学生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行动不便人员及婴幼儿可不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

三、参加核酸检测请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或出示渝康码,可择时就近就便在各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或各便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四、参加核酸采样期间,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黄码人员请到专门设置的采样点或采样通道采样。

五、为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和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做到应检尽检,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10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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