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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办发〔2023〕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垫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垫江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要求,制定《垫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垫江县人民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面部署,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垫江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与重庆中心城区相距约98千米,东邻丰都、忠县,南连涪陵、长寿,西倚四川大竹、邻水,北与梁平接壤,介于东经107°13′107°40′、北纬29°38′30°31′之间,幅员面积1518平方千米。辖2个街道、22个镇、2个乡,2020年末户籍总人口约97.14万。渝万铁路和沪渝、沪蓉高速公路在县境构成发达的交通网络,地理位置优越。2020年,垫江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4.8亿元,比上年增长4%

  ()矿产资源概况

1.矿产资源特点

垫江县位于涪陵万州油气—Fe—Cu—煤成矿带,在重庆市属矿产资源相对较少的区县之一。

区域内矿产资源比较单一,天然气、岩盐、钾盐主要分布于卧龙河背斜两翼,矿床规模较大,天然气的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岩盐开发处于起步阶段。煤、铁、石灰岩等矿产主要分布在明月山背斜、箐口背斜两大矿集区,其中煤厚度小,铁品位低,石灰岩资源较为丰富;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岩遍及浅丘地貌区,资源丰富;页岩气、地热具有较好的成矿地质条件和开发利用前景。

截至2020年底,全县发现煤、天然气、地热、铁、硫铁矿、钾盐、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岩盐、矿泉水等矿产12(亚矿种),其中煤、钾盐、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岩盐6个矿种(亚矿种)具有查明资源量。

专栏1  主要矿产资源现状(2020年底)

序号

矿产名称

资源量单位

保有资源量

1

亿吨

数据不对外发布

2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 万立方米

数据不对外发布

3

建筑用砂岩

矿石 万立方米

数据不对外发布

4

砖瓦用页岩

矿石 万立方米

数据不对外发布

5

岩盐

NaCl 亿吨

数据不对外发布

6

钾盐

KCl 万吨

数据不对外发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20年底,垫江县内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矿泉水、岩盐5种。矿山17个,大中型矿山占比47%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规划发布实施以来,垫江县深入推进矿业结构性改革,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取得积极成效,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明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为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和保障。

1.岩盐勘查取得较大成果,已转为采矿权将带动县内旅游休闲产业发展。

2.关停一批禁限采区内和产能落后的矿山,压缩矿山数量,优化开发利用布局,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中型矿山比例从9%上升到47%,提高了3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下同)水平显著提高。

3.施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形势与要求

1.矿业发展形势

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及市场需求,全县矿业发展的基本形势是:煤需由县外市场供应;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岩等矿产品保障规划期内能够自给,砖瓦用页岩均为小型矿山,矿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任务艰巨;建筑石料用灰岩现有产能不能满足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旅游产业发展对地热、岩盐需求与日俱增,地热、岩盐资源开发进度有待加强;矿泉水资源储备不足,矿产资源供应形势较为严峻。

2.矿业发展的新要求

(1)调整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结构。重点推进矿泉水、岩盐勘查,助力产业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推进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控制矿山总数,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

(2)提高主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开发利用地热、岩盐、矿泉水资源为优先方向,积极推进矿业转型发展。拓展完善煤、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县外资源输入渠道,完善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等矿产品规划期内的自我保障能力。

(3)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县内可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较为有限,要求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提升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以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切实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强化综合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结合国土空间协调发展格局,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对垫江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2.坚持需求导向,保障供给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加强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矿产品市场监测,构建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资源的有效供应,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3.坚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

全面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衔接,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突出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4.坚持开门问策,科学编制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开展规划编制科学性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勘查

加快推进矿泉水、岩盐资源勘查,为开发利用提供资源保障,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转型。规划期内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1—2处。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垫江县资源赋存特点、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结合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合理调控矿产开采总量。进一步扩大矿山规模,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改善矿山环境;做好建筑石料用灰岩和建筑用砂岩矿山调整布局,提高单矿生产规模等工作,积极推进集中化开采;加快推进岩盐、地热开发利用,助力旅游产业发展。

3.构建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全面推行绿色勘查,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落实矿业权人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构建矿业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保护措施,切实改善矿业环境,提高治理率和治理效果。

2025年,全县矿山数量不高于2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0%

专栏2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  位

2025年

指标属性

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

1—2

预期性

新增资源量

矿泉水

立方米/日

2000

岩盐

矿石 亿吨

2

年开采总量

砖瓦用页岩

矿石 万吨

30

建筑用砂岩

矿石 万吨

50

岩盐

矿石 万吨

60

矿泉水

万吨

70

地热

万立方米

30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 万吨

700

约束性

矿山数量

20

大中型矿山比例

%

60

2035年,矿产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达到更高水平,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建立。矿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产业调控政策,结合垫江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矿产资源分布特点,以及上轮规划实施成效,科学合理地调整规划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和产业布局。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1.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在已设油气矿业权区域增列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开发,依法依规解决油气勘探、开采、输送等合理用地需求

2.积极配合落实市级规划制定的勘查、开采管控要求。

3.重点勘查矿泉水、岩盐资源,推动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扩大资源储备,为县内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4.加强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岩盐、地热投产,提高旅游产业附加值。

5.优化调整浅丘地区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开发利用布局,做到产量供需平衡,保障县内自给。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勘查开发管理功能分区

重点勘查区:按照国家与重庆市产业政策,根据县内资源现状及赋存特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2个重点勘查区:垫江县卧龙河背斜岩盐重点勘查区、永安镇矿泉水资源重点勘查区,作为县内勘查工作重点投入区。

2.矿产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重点区域

重点开采区:综合考虑垫江县资源分布、区域地理位置,在资源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开发利用条件便利、矿产开发前景大的区域,划定2个重点开采区:桂阳街道地热重点开采区、五洞镇岩盐重点开采区。

3.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

垫江县东部新区提速开发,县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砂石产品的需求量增大,本轮规划在资源赋存条件较好的地区规划石灰岩集中开采区。即:箐口石灰岩集中开采区,布局矿山7个,年产能510万吨。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勘查布局

积极引导矿泉水、岩盐探矿权设置,预计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处,新增矿泉水资源量2000立方米/日,新增岩盐资源量2亿吨。

本次规划新设勘查区2个,其中,矿泉水勘查区块1垫江县永安镇小西沟矿泉水勘查区块,岩盐勘查区1重庆市垫江县卧龙河背斜地区干田湾岩盐勘查区块。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项目,推动有序勘查。

2.开采布局

合理规划布局开采区块,全共划定勘查区块2个,开采区块24个,其中重点开采区内设置开采区块2个,集中开采区内设置开采区块7个,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布局,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至2025年,全县矿山数量不高于2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0%

3. 保护布局

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建设单位在选址之前,应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达到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三率指标要求;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采矿;加强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严格控制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严格限制不具备扩能条件的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同时应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地、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各类区域的管控要求。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在落实市级规划开采总量控制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垫江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科学布局,确定了6个矿种(含亚矿种)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

专栏3  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总量调控矿种

计量单位

开采总量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 万吨/年

700

砖瓦用页岩

矿石 万吨/年

30

建筑用砂岩

矿石 万吨/年

50

岩盐

矿石 万吨/年

60

矿泉水

万吨/年

70

地热

万立方米/年

30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优化布局方向

以市场配置资源,合理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淘汰或整合落后产能,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

2.优化布局原则

严控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发总量和数量;合理开展建筑用砂岩矿资源整合;逐步淘汰砖瓦用页岩矿落后产能,提升规模化开发程度;鼓励开发地热、岩盐、矿泉水。

3.矿山开采最低规模

砖瓦用页岩新建、调整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建筑用砂岩新建、调整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新建、调整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岩盐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5万吨/年;地热水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5万立方米/年;矿泉水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1万立方米/年。

4.规划开发利用结构

规划期内划定开采规划区块24个。至2025年,全县矿山数量不高于2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0%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科学制定符合垫江县矿产资源勘查准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及矿区生态修复等方面准入条件,切实抓好勘查开发利用管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区分战略性矿产和非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和采矿权、已设矿业权和新设矿业权、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固体矿产和液体矿产,对矿业权准入进行差异化管控

1.勘查准入

探矿权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申请勘查矿种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事业法人,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按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备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绿色勘查实施方案;勘查项目资金符合总体勘查方案的预算投入;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管理。

2.开采规模

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区()的资源储量相匹配,应满足相应矿产资源的最开采规模要求。

3.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

4.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和生态损毁的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已设矿山,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长效责任机制和基金管理制度。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绿色勘查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探索总结先进成熟的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引导勘查项目少槽探、探等工程手段,加大航空物探遥感、非常规地球化学勘查等技术在定位预测与综合评价上的应用,从环境本底调查、道路修建和场地平整、驻地建设与管理、勘查施工、环境修复等方面,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地质勘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绿色矿山建设

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促进矿区矿容矿貌大改观、大提升。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依法依规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优先支持。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按照规定在用矿用地政策方面予以限制。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建,落实采矿权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责任,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实地核查等工作,督促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和成效保持。强化同级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支撑单位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技术指导。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不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和义务

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采矿权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明确基金的适用范围和计提方式,新设采矿权应在《方案》审批后1个月内建立。

2.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采矿权人应当于每年1231日前向所在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资料。

3.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因违法被吊销生产经营资质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采矿行为的矿山企业,应当履行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恢复和治理,对当地居民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规划保障措施

  ()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将规划实施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规划,建立年度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规划实施年度计划

建立规划年度实施制度,按年度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按规划部署要求分年度实施重大工程,对实行总量控制的矿种提出调控要求和计划安排,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优化措施和年度指标,按要求在每年1月底前制定并向市局报送本年度规划实施安排。充分挖掘已有矿山潜力,按照多做减量少做增量,多做存量少做新量的原则,整合、腾退已建矿山,做好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管理,按规划时序安排有序投放矿业权。按规划明确的年度指标和年度实施安排,审查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部署矿产资源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

()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局报送上年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期末评估,总结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适宜新形势和新要求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工作建议,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重点发展方向调整、重点产业布局等需要进行规划调整、修编的,经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等评估论证后,开展规划调整修编,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规划数据库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数据库。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信息系统的相互衔接工作,规划调整后及时更新和上传数据库,严把数据质量,确保数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实现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动态管理,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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