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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3-00044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发〔2023〕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

绿色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垫江府发〔2023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建科〔202035)等精神,结合垫江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开展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以下简称三化)发展试验示范,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着力建设绿色、智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筑业协同发展,助力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现代化新垫江。

二、工作目标

以数字化驱动建筑产业智能化与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建筑产业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绿色环保技术融合发展,带动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建筑产业链,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到2025年,全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5%;2027年,全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建成一批A级及以上高装配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全县设计阶段新建民用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的比例不低于30%,竣工阶段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60%;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骨干企业3-5家,建立现代建筑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0个以上;力争实现全县建筑业产值600亿元,其中建筑工业化产值100亿元,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乃至全国建筑产业三化试验示范基地。

三、重点任务

()立足“三化”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基地

1.明确现代建筑产业基地发展方向。以垫江装配式建筑产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工程设计、预制部件、配套部品、机电一体化、一体化装修、智能家居、运营维护、人才培育等现代建筑产业,利用现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房屋建筑业二级节点,为建筑业上下游企业产品提供标识编码注册和标识解析服务,逐步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现代建筑产业生态圈。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引领绿色园区和智慧园区建设,打造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现代建筑产业园。

2.夯实现代建筑产业基地要素保障。在垫江高新区规划现代建筑产业园,一期规划用地3000亩,预留产业发展空间1500亩,保障发展用地。按照统筹推进、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供电、供气、给排水、道路、通信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现代工业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公寓、商超、酒店等相关生活配套设施;常态化开展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应用竞赛,搭建产业交流平台,扩大基地影响力,积极争创市级、国家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坚持“三化”推动现代建筑产业强链补链

3.开展一体化设计。重点推进基于BIM的模型族库建设,推广BIM正向设计、协同设计和数字化交付,推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运维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实施绿色设计,促进设计和生产、施工、运维有效衔接,强化设计、生产、施工各环节数字化协同,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使房子成为科技集成应用的重要载体

4.发展预制部件。重点引育以新型组合钢混结构件为主、钢结构件及预制混凝土结构件等各类预制部件共同发展的房建预制部件及盾构管片、墩柱、盖梁、箱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工程用预制部件产业,围绕绿色建材使用、智能化制造推进预制部件模块化、数字化绿色化集成发展。

5.发展绿色配套部品。大力推广健康、环保、安全、绿色的低碳建材,重点引育节能玻璃、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建筑涂料、建筑管材、建筑防水材料以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品等绿色建材产业;发展以绿色建材为原材料的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轻质外挂墙板、内嵌式墙板等围护部品,装饰装修板材等装饰装修部品,塑料模板等绿色辅材;打造绿色配套部品生产高地。

6.实施机电一体化。以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应用为核心,鼓励建筑暖通、电气、通讯、给排水等机电管线系统一体化应用,率先在政府投资公用建筑项目上开展机电一体化应用。

7.推动一体化装修。推广标准化、模块化、集成化、数字化的装饰装修模式,促进集成式厨卫等产品和设备管线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饰装修水平,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打造政府投资公用建筑项目一体化装修示范,积极引导非政府投资开发项目应用。

8.发展智能家居。以智能化技术产品、物联网技术等应用为核心,重点引进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摄像监控及高端家具等生产企业。打造政府投资公用建筑项目应用示范,鼓励非政府投资开发项目积极应用。

9.探索智能运维。重点推广建筑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设计、建筑原材料生产、工程建造后期运维中的应用,鼓励企业建设企业级智能建造平台,推进智能建造数据向房屋管理应用领域延伸,着力构建房屋全寿命期闭环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好房子周期性免费维护,逐步实现房屋数字化、绿色化运维。

10.加强人才培育。建立现代建筑产业专家智库团队,引育产业领军人才。鼓励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训基地或教学工厂等新型建筑工业化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以全县现有建筑产业工人为基础,加强三化技能培训,提高工人作业技能,培育适应现代建筑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

()围绕“三化”推进项目实施

11.推进施工设备智能化。大力推进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工程设备应用,在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

12.推进施工管理数字化。依托BIM项目管理平台和BIM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在项目勘察、设计、生产、施工、交易、验收等环节的有效传递和实时共享,进一步拓展智慧工地实施应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造价、人员、设备、建造过程等数字化应用水平开展分级评价,推进物联网、BIM技术和电子签名签章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提升工程项目数字化管控水平。

13.推进建筑全寿命周期绿色化。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推动以浅层地源热泵技术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建设。在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项目中落实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与应用情况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明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60%;申请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竣工评价的项目应用高星级绿色建材比例不低于60%

14.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我县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绿色化改造转变,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探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打造典型试点示范工程,改造部分节能水平达到现行标准规定。常态化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实施。

()应用“三化”打造示范引领

15.打造应用示范。引导装配式建筑项目在设计理念、技术体系、施工工艺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东部新区打造集成化绿色智能全屋装修住宅示范项目,在城市博览中心建设现代建筑产业展示、营销、体验中心,常态化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建筑产业发展论坛。

16.全域推广应用。全县政府投资和主导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有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辖区内工业与物流仓储类项目,农村集中建房、农民自建房等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自2023年起,政府投资公用建筑装配化率应达到80%;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比例应达到20%

17.倡导全屋装修。全县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须实行全屋装修;鼓励商品房开展全屋装修交付,申报市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须采用全屋装修。

18.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积极推动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工程试点示范,推动物业管理数字化升级,提高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2027年前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节能要求达到75%,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节能要求达到78%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垫江县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副县长、县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税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招商投资局、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东部新区管委会、县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明月山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渝垫集团、高投集团、兴垫集团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副书记县高新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县长县政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牵头现代建筑产业发展现代建筑示范应用等工作

()强化政策保障。出台支持垫江县建筑产业三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最大力度支持建筑产业三化发展试验示范。成立建筑产业三化发展联盟。整合优质资源,推动区域内现代建筑企业加快资源共享、人才互补、技术共融,加快建筑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提升我县建筑产业综合竞争力。设立首期规模10亿元的建筑产业三化发展引导基金,带动各级国有企业资金和社会优质资本参股现代建筑产业优质企业,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等方式,强化业内交流和合作,推进现代建筑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和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基本知识、发展政策和发展方向,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监督考核。将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意见中的装配式建筑应满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科〔2021〕4号)相关规范标准。如后续市级发布新标准,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本实施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实施意见与《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垫江府办发〔2019〕19号)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34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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