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3-00060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府办〔2023〕30号 |
[ 主题分类 ] | 政务服务行为主题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6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垫江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3年垫江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垫江府办〔2023〕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垫江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垫江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数字化变革为引领,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主线,认真落实数字政务建设要求,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和“一窗综办”,全力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推进“渝快办”数字赋能
1. 推广应用政务服务“总入口”。推动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全事项全用户深度对接融合。对标“建设超级移动终端”要求,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统一接入“渝快办”平台区县小程序。常态化开展“渝快办”使用数据考评,强化平台推广运用。
2. 深化公共数据运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公共数据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场景化应用需求为牵引,对照公共数据目录,建立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
3. 推进办事材料电子化。扩大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应用,优化“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分行业领域规范电子证照标准,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推进常用证照电子化,并将数据推送至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加快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动实现“两个免于提交”。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认可电子文档归档效力。
二、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
4. 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从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以上“一件事”套餐网上办理,并不断优化服务规范。
5. 推进“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通过“渝快办”“天府通办”等平台拓展应用场景,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推动“渝快码”在川渝地区图书馆进馆、医疗机构就医等场景一码通行、扫码互认。推动川渝社保卡“一卡通”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刷卡(扫码)核验身份、办理事项等服务。
6. 深化“一窗综办”改革。落实全市深化“一窗综办”改革部署,全面建立政府供给侧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群众需求侧由“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的政务服务机制,系统性重构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
7. 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优化“企业服务专区”,集中发布助企惠企“政策包”。推进条件成熟的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服务“精准直达”“免申即享”全覆盖。
8. 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健全告知承诺制管理机制,推动告知承诺系统与“渝快办”“互联网+监管”以及部门执法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信用赋能。推进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覆盖,推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信用修复及时率达到100%。
三、提升便捷服务能力
9. 高频事项网上办。全面梳理“让群众提一摞材料跑来跑去”的问题症结,提出化解措施。新增一批“扫码办”“免证办”“零材料”事项。探索“云窗口”视频交互、远程受理模式。推动高频证明材料在线申请、电子化出具,简易查询事项立等可取。
10. 线下事项一次办。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企业事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更多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和公布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充分授权“首席事务代表”,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完善办前辅导、帮办代办、延时预约服务等工作机制。
11. 特殊群体上门办。建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服务台账,推行“网格化+政务服务”模式,主动发现需求和上门服务,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实现“免申即享”,让行动不便的群众“一次也不跑”。
12. 告知承诺省心办。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让更多材料“自动填”。分行业领域发布告知承诺制办理规则和事中事后核查办法。
13. 涉企服务帮代办。推行政务服务进园区,对招商项目“签约即服务”、全程帮代办,所有企业由“项目秘书”“一对一”进行保姆式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网格化包片联系服务。设置线下惠企政策统一咨询和集中兑现综合窗口。
14. 跨域服务就近办。推进1500项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深化“川渝通办”,推动公共服务政策标准统一,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协作,在毗邻乡镇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互办”试点。持续推进西南地区六省(区、市)“跨省通办”。
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15. 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优化“技审分离”“平面审批”机制,探索对环评、地灾等专项论证提前到可行性研究阶段会审。推进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纸化”。扩大信任制审批、“打捆”审批、免打扰现场踏勘、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标准地改革等改革成果应用,推广运用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联合报装平台。
16. 商事登记领域。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集成化服务,实现一次申请、证照联办。推进食品销售领域告知承诺制全覆盖。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探索实现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17. 住房服务保障领域。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系统接入“渝快办”平台,提供房源查验、租房申请、退租管理等便民服务。以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一次办”为基础,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
18. 科技教育和人力社保领域。推行川渝地区流动人口入学政策咨询通办,实现“一网集中查询、一号电话咨询”。推动川渝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互通互认。升级打造“智慧人社”“数字人社”,推动更多事项“一卡通办”“一网通办”。举办行政办事员(窗口服务)职业技能大赛。
19. 公安服务领域。深化派出所业务“一窗通办”。深化川渝地区警务合作,公安“跨省通办”事项达到100项以上。推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场景应用。优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方式,实现境外人员住宿“网上办”“掌上办”。
20.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实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一网通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扫码办、婚姻登记全流程电子证照办理。推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更多退役军人服务网上办理。
21. 司法行政领域。推进“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掌上复议”“智慧调解”等数字化应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22. 交通运输领域。推动“数字交通”建设,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推动Ⅰ类、部分Ⅱ类超限运输许可实现“全程网办、当日办结”。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推进成渝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发展,共享交通运输信用评价结果。
23. 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实施智慧文旅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成渝地区文化旅游政务数据共享。整合川渝地区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资源,推进电子社保卡川渝阅读“一卡通”在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全覆盖。
24. 医疗健康领域。以共建成渝“智慧医保”示范区为牵引,推进成渝地区门诊特病病种统一、住院免备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本实现川渝地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5. 办税缴费领域。深化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完善“人工+智能”在线征纳互动平台。拓展“掌上办税”功能,推出一批“川渝通办”税务事项数字化场景应用。集成川渝毗邻地区基层办税资源,设立“川渝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
26.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拓展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交易种类,优化网上评价和社会监督。
27. 加强审管衔接协同。发布《垫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目录,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分行业领域开展放权“回头看”。规范行政备案管理。
五、夯实政务服务基础体系
28. 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效能监管和督查考核,提供规范化服务。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明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机构,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管理,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
29. 拓展服务范围。推动“渝快办”平台服务场景从行政审批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延伸。推进党务、政务、商务、便民服务等集成创新,拓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覆盖面。
30. 统一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统筹编制和修订办事指南,全面实现“同事同标”。运用“大家来找茬”查错纠错机制,针对办事指南要素管控情形,检视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准确性和易读性。
31. 重塑服务流程。推广“一件事”集成服务、并联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免打扰勘验(核验)等便捷服务方式。对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依法规范和简化中介服务、证明事项。
32. 规范服务管理。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纪律管理和业务提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四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现“应进必进”。
六、工作要求
33.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服务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加强机制共建、工作共推、成果共享。主动学习对标先进地区,大胆改革探索,力争“一地创新、全市共享”。落实常态化“三服务”机制,主动检视和整改政务服务问题。建立重点问题交办机制。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宣传解读落实便民利企举措。
附件
2023年垫江县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推广应用政务服务“总入口” |
推动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全事项全用户深度对接融合。对标“建设超级移动终端”要求,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统一接入“渝快办”平台区县小程序。 |
县政府办公室、县经济信息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常态化开展“渝快办”使用数据考评,强化平台推广运用。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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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化公共数据运用 |
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公共数据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场景化应用需求为牵引,对照公共数据目录,建立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 |
县经济信息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3. 推进办事材料电子化 |
扩大电子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应用,优化“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分行业领域规范电子证照标准,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推进常用证照电子化,并将数据推送至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加快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动实现“两个免于提交”。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认可电子文档归档效力。 |
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经济信息委(县大数据发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
4. 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完成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员工录用、企业准营(餐饮)、企业简易注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入学、人才引进、人才创新创业、大学生创新就业、生育津贴办理、公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还款账户变更、不动产双预告“带押过户”、大学生就业户口迁移、机动车申请核发检验合格证标志、就医服务、社会救助、收养和户口登记、养老服务、已故人员银行账户信息查询、企业变更登记(税务信息变更)、企业变更登记(社保信息变更)、企业变更登记(水路运输经营者相关信息变化备案)、企业变更登记(证照联办)、房屋中介准营、车辆租赁准营、货车准营、兽药准营、农药准营、畜牧养殖准营、文化娱乐场所准营、动物诊疗、企业准营(住宿业)、卷烟销售、中小企业政策兑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市政设施的审批、小型低风险施工许可、企业普通注销、企业注销登记(证照联办)等50项“一件事”套餐网上办理,并不断优化服务规范。 |
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人行垫江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烟草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渝快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3号) |
5. 推进“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 |
通过“渝快办”“天府通办”等平台拓展应用场景,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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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渝快码”在川渝地区图书馆进馆、医疗机构就医等场景一码通行、扫码互认。 |
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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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川渝社保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刷卡(扫码)核验身份、办理事项等服务。 |
县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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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深化“一窗综办”改革 |
落实全市深化“一窗综办”改革部署,全面建立政府供给侧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群众需求侧由“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的政务服务机制,系统性重构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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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 |
优化“企业服务专区”,集中发布助企惠企“政策包”。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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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条件成熟的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服务“精准直达”“免申即享”全覆盖。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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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 |
健全告知承诺制管理机制,推动告知承诺系统与“渝快办”“互联网+监管”以及部门执法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信用赋能。推进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覆盖,推动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信用修复及时率达到100%。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
9. 高频事项网上办 |
全面梳理“让群众提一摞材料跑来跑去”的问题症结,提出化解措施。新增一批“扫码办”“免证办”“零材料”事项。探索“云窗口”视频交互、远程受理模式。推动高频证明材料在线申请、电子化出具,简易查询事项立等可取。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10. 线下事项一次办 |
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企业事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更多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和公布可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 | ||||
充分授权“首席事务代表”,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完善办前辅导、帮办代办、延时预约服务等工作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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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特殊群体上门办 |
建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服务台账,推行“网格化+政务服务”模式,主动发现需求和上门服务。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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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实现“免申即享”,让行动不便的群众“一次也不跑”。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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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告知承诺省心办 |
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让更多材料“自动填”。分行业领域发布告知承诺制办理规则和事中事后核查办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市级统筹,区县配合落实 |
13. 涉企服务帮代办 |
推行政务服务进园区。 |
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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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商项目“签约即服务”、全程帮代办,所有企业由“项目秘书”“一对一”进行保姆式服务。 |
县招商投资局 |
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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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网格化包片联系服务。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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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线下惠企政策统一咨询和集中兑现综合窗口。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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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跨域服务就近办 |
推进1500项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深化“川渝通办”,推动公共服务政策标准统一,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协作,在毗邻乡镇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互办”试点。持续推进西南地区六省(区、市)“跨省通办”。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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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 |
优化“技审分离”“平面审批”机制,探索对环评、地灾等专项论证提前到可行性研究阶段会审。推进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纸化”。扩大信任制审批、“打捆”审批、免打扰现场踏勘、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标准地改革等改革成果应用,推广运用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联合报装平台。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
市级统筹,县级配合落实 |
16. 商事登记领域 |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集成化服务,实现一次申请、证照联办。推进食品销售领域告知承诺制全覆盖。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探索实现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
17. 住房服务保障领域 |
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系统接入“渝快办”平台,提供房源查验、租房申请、退租管理等便民服务。以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一次办”为基础,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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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科技教育和人力社保领域 |
推行川渝地区流动人口入学政策咨询通办,实现“一网集中查询、一号电话咨询”。推动川渝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互通互认。升级打造“智慧人社”“数字人社”,推动更多事项“一卡通办”“一网通办”。举办行政办事员(窗口服务)职业技能大赛。 |
县教委、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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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公安服务领域 |
深化派出所业务“一窗通办”。深化川渝地区警务合作,公安“跨省通办”事项达到100项以上。推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场景应用。优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方式,实现境外人员住宿“网上办”“掌上办”。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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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 |
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实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一网通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扫码办、婚姻登记全流程电子证照办理。推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更多退役军人服务网上办理。 |
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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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司法行政领域 |
推进“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掌上复议”“智慧调解”等数字化应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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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通运输领域 |
推动“数字交通”建设,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推动Ⅰ类、部分Ⅱ类超限运输许可实现“全程网办、当日办结”。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推进成渝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发展,共享交通运输信用评价结果。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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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 |
实施智慧文旅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成渝地区文化旅游政务数据共享。整合川渝地区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资源,推进电子社保卡川渝阅读“一卡通”在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全覆盖。 |
县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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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医疗健康领域 |
以共建成渝“智慧医保”示范区为牵引,推进成渝地区门诊特病病种统一、住院免备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本实现川渝地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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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办税缴费领域 |
深化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完善“人工+智能”在线征纳互动平台。拓展“掌上办税”功能,推出一批“川渝通办”税务事项数字化场景应用。集成川渝毗邻地区基层办税资源,设立“川渝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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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拓展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交易种类,优化网上评价和社会监督。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
27. 加强审管衔接协同 |
发布《垫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目录,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分行业领域开展放权“回头看”。规范行政备案管理。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 | |
28. 加强场所管理 |
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效能监管和督查考核,提供规范化服务。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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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明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机构,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管理,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 |
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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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拓展服务范围 |
推动“渝快办”平台服务场景从行政审批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延伸。推进党务、政务、商务、便民服务等集成创新,拓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覆盖面。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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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统一服务标准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统筹编制和修订办事指南,全面实现“同事同标”。运用“大家来找茬”查错纠错机制,针对办事指南要素管控情形,检视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准确性和易读性。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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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重塑服务流程 |
推广“一件事”集成服务、并联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免打扰勘验(核验)等便捷服务方式。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等政务服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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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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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和简化中介服务、证明事项。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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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规范服务管理 |
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纪律管理和业务提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四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现“应进必进”。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部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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