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3-00063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府办发〔2023〕3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2 | [ 发布日期 ] | 2023-08-03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垫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垫江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3〕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垫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向公众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三、各承办单位要采取便于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的角度解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若确需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垫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公众 参与方式 |
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
1 |
垫江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
县医保局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3月 |
2 |
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3月 |
3 |
垫江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
县发展 改革委 |
实地走访 |
2023年4月 |
4 |
垫江县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
县经济 信息委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8月 |
5 |
垫江县农业品牌建设奖补办法 |
县农业 农村委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10月 |
6 |
垫江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
县生态 环境局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12月 |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