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暴雨天气提前避险转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5〕9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暴雨天气提前避险转移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垫江县暴雨天气提前避险转移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暴雨天气提前避险转移工作方案(试行)
为有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全力做好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垫江县防汛应急预案》《垫江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建立乡镇(街道)避险转移责任主体、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抓实“何时转、转移谁、谁组织、转到哪、如何管”五大关键环节,确保一旦遇到暴雨天气,能迅速对受威胁群众进行避险转移,杜绝因灾导致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发布县级暴雨、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以下简称“县级预警”),或收到县级避险转移指令后,对全县危险点受威胁区域群众实施提前避险转移。对其他突发情况,由乡镇(街道)自行研判,视情主动避险、提前避险、预防避险。
三、责任落实
(一)主体与监督。各乡镇(街道)是落实避险转移责任的主体单位,负责辖区内受威胁群众提前避险转移工作。县防汛和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全县暴雨天气提前避险转移工作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跟踪落实等工作。县规划自然资源、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联系与包保。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分片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网格、网格员包户”的联系和包保责任制,健全群防群治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压实至基层末梢。当县气象局发布县级预警后,或收到县级避险转移指令后,联系县领导应及时下沉督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网格包保责任人员应立即组织避险转移。
(三)部门与行业。县规划自然资源、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全面掌握行业领域受威胁监管对象情况,督促做好提前避险转移。
四、预警叫应
(一)气象部门预警。当发布县级预警后,气象部门应持续递进式发布“24小时—6小时—2小时—实况”四个阶段的预警、预报信息。各阶段预警信息通过智慧政务平台发布,同步推送至全县平安稳定工作群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工作调度群,并通过预警终端触发“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智能预警,向全县各级各类应急责任人发布针对性措施指令。
(二)启动应急响应。县防汛和地质灾害专项指挥部根据气象预警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按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督促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落实防范和响应措施,同时提请联系县领导履行避险转移包保责任制。
(三)行业领域叫应。县规划自然资源、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行业管理部门收到每个阶段的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将预警信息“叫应”到监管对象责任人员、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确保第一时间得到响应。
(四)乡镇(街道)叫应。各乡镇(街道)根据预警信号逐级细化叫应流程,采用语音外呼、互联网、应急广播、短信、微信、喇叭、铜锣、村村响等,必要时采取“敲门行动”,确保预警叫应信息全覆盖。
五、避险转移
(一)转移对象。各乡镇(街道)在县规划自然资源、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部门指导下,以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切坡建房区域、低洼地段、桥梁隧道道路沿线、矿山高边坡区域等受威胁区域为重点,按照县级预警等级分类,明确各等级下的受威胁转移对象,每年汛期前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1),依据实际居住人口和预警时临时滞留在受威胁区域的非常住人口情况,实行动态更新。
(二)转移准备。各乡镇(街道)应科学制定暴雨天气提前避险转移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应简单务实,明确各风险点的分级责任人(含镇街领导干部、村社干部、网格员等)、威胁对象、转移触发条件、车辆保障、转移路线、安置方式、避险解除机制及返迁组织等核心要素。每年汛期前至少开展一次避险转移演练,重点强化夜间及断网、断路、断电等“三断”特殊情形下的实战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三)转移安置。坚持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优先采取投亲靠友、邻里互助等分散安置方式;紧急情况下统一转运至乡镇(街道)、县城区较大的避难场所、就近临时避险点(见附件2)。车辆保障由乡镇(街道)统筹解决,当运力组织不足时,可向县交通运输委申请支援。
(四)转移指挥。各乡镇(街道)应健全避险转移组织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到岗指挥,督促有关包保责任人做好现场转移准备。县防汛和地质灾害专项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统筹调度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各职能单位协同落实重点区域(部位)避险转移任务。
(五)一键转移。当发布县级预警,或收到县级避险转移指令后,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当地降雨情况和灾害点实际状况,按照转移措施实施“一键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安全转移。避险转移人数、转移地点等情况,逐级滚动上报县级有关行业部门、县防汛和地质灾害专项指挥部。
六、要求及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端思维,随时做好防范暴雨天气应对准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动员,做实做细避险转移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提前避险转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协同配合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安置管理。各乡镇(街道)按照“投亲靠友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进行转移安置,确保避险转移群众“五有三防”,即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做好卫生防疫、消防隐患排查等次生灾害防治。县应急管理局要统筹指导集中安置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县住房城乡建委要指导对集中安置场所建筑主体结构安全进行排查。
(三)严防人员回流。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对已经实施转移的受威胁区域进行动态巡查,各级转移责任人每日动态跟踪转移安置情况,确保转移群众不擅自返回。预警解除及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属地政府组织评估确认安全后,有序组织人员返回。
(四)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县乡两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将避险转移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群众提前转移的生活、住宿、交通等补助。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实际避险转移情况据实安排,每个乡镇(街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超出部分由乡镇(街道)自筹解决。对因灾避险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管理避险转移经费。
附件:1. 垫江县XX乡镇(街道)暴雨天气威胁人群工作台账
2. 垫江县暴雨天气提前避险转移安置点分布图
3. 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