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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5-00058 [ 发文字号 ] 垫江府办发〔2025〕2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 发布日期 ] 2025-09-22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5〕25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

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垫江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县农村饮水质量和保障水平,结合《垫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原则,持续推动完善“3+1”标准化建设管护模式,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能力,确保农村居民长期稳定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到2027年,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缺水问题,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大幅提升农村饮水质量。特殊干旱年份因旱缺水人口控制在2‰以内,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95.9%,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94%,自来水普及率达97%,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

主要目标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现状年

(2024年)

目标指标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

95.12

95.3

95.6

95.9

2

农村规模化水厂覆盖率

93.01

93.4

93.7

94

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5.9

96.3

96.7

97

4

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率

74.2

79.3

95.8

100

5

县域统管率

95

96

98

100

6

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

65

69

69

73

注:

1.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指水源为小(2)型及以上水库和年引提(调)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引提(调)水工程的供水工程供水人口占区域供水总人口的比值。

2.农村规模化水厂覆盖率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人口与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值。

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人口100人以上)供水到户(或院)人口与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值。

4.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率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在线监测的数量占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数量的比值。

5.县域统管率指县域统管覆盖供水人口占区县总人口的比值。

6.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指有应急备用水源的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数量与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总数量的比值。

二、重点任务

(一)水源提升行动

结合《垫江县水网建设规划》,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城乡供水水源布局,着力解决水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易旱区域时节性缺水等问题。对水源水量保证率不高或水质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综合采取优质水源置换、新建蓄引提(调)水工程、水源连通等措施,多源互济提升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2027年,完成刘家湾水库和王家槽水库等2水源提升工程建设、明月山三库水源联网工程更新改造,推动五洞镇、高峰镇、太平镇等乡镇启用新水源

水厂提升行动

加快农村水厂规模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与改造,优化调整农村供水工程数量,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扩大规模化水厂覆盖范围,减少保障水平较弱的小散工程供水范围,逐步形成5大片区的城乡供水新格局,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2027年,完成鹤游净水厂大石净水厂等新建工程2推动普顺水厂、高安水厂等2处水厂改扩建。

)管网提升行动

按照以大联小、区域互通、节水增效原则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强化乡镇间供水管网联通、水厂间管网联通,提高供水工程保障能力根据供水动态管理台账和各乡镇供区用水负荷变化等情况,改造老旧水管网减少管网漏损提升管网输配水能力。2027年,新建改造周嘉、普顺和永安等乡镇老旧管网790公里有序推进垫江县明月山片区农村水环境及供水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垫江县北部片区农村水环境及供水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水质提升行动

按照重保护、强监测、保安全原则,持续完善从源头龙头的全过程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配套更新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规范制水工艺流程,强化卫生管理。加强县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强化水质监测结果共享和供水水质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县生态环境和县卫生健康委依法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督监测,县水利局加强水质巡检、抽检,各供水企业全面落实规模化水厂9项指标水质自检工作2027年,新划定油坊沟水库水源保护区,推动分散供水工程水源地全面纳入基层自治管理范围改建水质监测室1处,更新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18套。

)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原则,依托智慧人饮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从源头龙头的全链条态势感知能力和数字孪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供水监管服务效能不高、人工运维滞后等问题。聚焦民生保障服务需求,加快完成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贯通,打通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疾控等相关部门数据通道,优化风险处置闭环流程,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水量、水质、压力等在线监测。2027年,更新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24处,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安装更换各类用户水表8000块。

)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原则,全面推进县域统管,推动农村供水企业专业化、标准化管理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通过管网延伸覆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立相对统一的管护体制机制,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到2027年,创建标准化管理供水工程7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

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依托智慧人饮管理系统,提升农村饮水风险事件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逐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平急两用应急保障体系。供水企业建立应急供水保障预案,制水厂区做到双水源”“双电源,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切实提升应急供水能力。到2027年,新实施农村应急能力提升工程6处,配备应急电源3处。

(八)队伍素质提升行动

建立制水、管水等专业人员招录、晋升机制,科学制定招聘计划,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供水企业专业化水平;建立内部岗位轮换和交流机制,培养复合型人才,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热情;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创新开展管网维修、厂区制水、水质检测等方面培训,优化制水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深化服务理念教育,推行微笑服务”“精准服务,提升供水窗口单位和一线服务人员的形象与效能。每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9名,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和供水服务保障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项目推进机制

坚持民生导向,充分尊重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聚焦农村供水薄弱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农村供水工程,推动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喝好水转变。项目业主单位照专项行动项目清单,坚持急用先行的原则,分年度有序实施同时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动农村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信息公示制,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和属地属事分级管理责任,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效益关,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全面推进县域统管

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明确县域统管主体和行业管理主体,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工作思路,依法关停不符合供水经营相关规定的农村供水工程,推动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网延伸覆盖。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实现农村集中供水专业化全覆盖。

(三)加强供水价格管理

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原则,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和市场供求的变情况,适时调整农村供水价格全县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水价由县发展改革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核定,针对多级增压高台地区,推进一域一价的水价机制,降低供水企业运行成本和高台地区用户的用水费用负担。积极推广使用智能水表、线上水量查询及水费收缴,持续完善和优化水费计收方式,增强水费计收透明度便民度,提高水费收缴率。

(四)完善企业考核机制

优化供水企业现行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企业资产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兼顾企业运营经济效益指标及饮水安全社会效益指标,突出供水企业保障农村居民供水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同时结合水价形成机制和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垫江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统筹协调解决农村水质提升有关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评价。县水利局统筹负责农村饮水质量提升工作,会同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策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配合项目专项债券申报审核入库,并指导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县规划自然局负责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用地需求。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和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统筹安排乡村振兴等相关资金支持专项行动项目建设。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统筹整合水利、乡村振兴等相关资金、专项债券等财政资金倾斜支持专项行动项目建设用好用活国家金融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政策,深化农村供水领域政企合作,积极吸引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投入。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严防发生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三)严格监督评价

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纳入日常调度内容,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垫江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2. 名词解释


附件1

垫江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行动名称

分年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水源提升行动

启动刘家湾水库和王家槽水库的前期工作。

五洞镇、高峰镇、太平镇等启用新水源;完成刘家湾水库和王家槽水库设计工作。

更新改造明月山三库水源联网工程;启动刘家湾水库和王家槽水库建设。

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兴垫集团、垫江水务公司、相关乡镇


2

水厂提升行动

开工建设鹤游净水厂、大石净水厂。

持续推进鹤游净水厂、大石净水厂工程建设。

完成鹤游净水厂和大石净水厂建设工程,启动普顺水厂扩建、高安水厂新建等项目前期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兴垫集团、相关乡镇


3

管网提升行动

开工建设沙坪-周嘉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完成普顺镇、永安镇、五洞镇等乡镇管网改造100公里;启动周嘉镇等6个乡镇农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

沙坪-周嘉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完工,完成周嘉镇、新民镇、永安镇等乡镇管网改造300公里,完成周嘉镇等6个乡镇农村供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开展垫江县北部片区农村水环境及供水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完成砚台、白家、鹤游、坪山等乡镇管网改造390公里;完成垫江县北部片区农村水环境及供水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设计工作;开展垫江县明月山片区农村水环境及供水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垫江水务公司、澜泉水务公司


4

水质提升行动

建立水源联合调度机制,统筹科学调度水源,合理有效利用水源。

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建立源水水质共享机制,为水厂制水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完善水源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在水源日常巡查监管、信息通报和干旱等极端天气下水源紧缺情况下应急处置及相应责任;划定油坊沟水库水源保护区。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垫江水务公司、澜泉水务公司


更新改造净化消毒设施设备13套。

更新改造净化消毒设施设备2套。

更新改造净化消毒设施设备3套。

县水利局、兴垫集团


建立跨部门水质联席会议制度,并常态化坚持;每年至少召开跨部门水质联席会议2次、供水企业开展水质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每年至少召开跨部门水质联席会议2次、供水企业开展水质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每年至少召开跨部门水质联席会议2次、供水企业开展水质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垫江水务公司、澜泉水务公司。


改建水质监测室1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开展出厂水常规9项指标的监测,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源水进行监督监测,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监督监测。

规模化供水工程开展出厂水常规9项指标的监测,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源水进行监督监测,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监督监测。

规模化供水工程开展出厂水常规9项指标的监测,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源水进行监督监测,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监督监测。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垫江水务公司


供水单位应建立末梢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测,并建立水质检测台账。

供水单位应建立末梢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测,并建立水质检测台账。

供水单位应建立末梢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测,并建立水质检测台账。

澜泉水务公司、垫江水务公司


5

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完成23处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全面完成在线监测设备接入“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安装更换各类用户水表3000块。

完成1处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提高在线监测设备人工运维响应速度,全面发挥在线监测设备作用;安装更换各类用户水表5000块。

澜泉水务公司


6

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完成澄溪水厂、裴兴水厂、大石水厂、三溪水厂、箐口水厂、金华水厂的市级标准化供水工程创建工作。

澜泉水务公司履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单位责任,对渡口村水厂进行专业指导。

完成渡口村水厂市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县水利局、澜泉水务公司


完成县域统管方案的编制,明确县域统管的主体责任单位和县域统管的范围。

健全完善县域统管制度,完成县域统管体系,并长期坚持。

健全完善县域统管制度,完成县域统管体系,并长期坚持。

县水利局、澜泉水务公司、垫江水务公司


7

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完成永安水厂应急水源管网联通工程;维修养护大石水厂、坪山水厂、白家水厂、鹤游水厂等4处应急水源管网联通工程。

完成高安水厂应急水源管网联通工程设计工作;完成白家水厂应急水源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工作;配备应急电源1处。

完成白家水厂应急水源管网改造工程;完成高安水厂应急水源管网联通工程;配备应急电源2处。

县水利局、兴垫集团、澜泉水务公司、相关乡镇


8

队伍素质提升行动

建立职工素质动态管理台账和内部职工岗位轮换交流制度,制定职工培训动态方案。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至少2次;引进专业技能人才3名。

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涉及职工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80%;引进专业技能人才3名。

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涉及职工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0%;引进专业技能人才3名。

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兴垫集团、澜泉水务公司



附件2

名词解释

1.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对城市和农村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重庆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包含城市水厂、农村规模化水厂、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

2.集中供水工程:从水源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户或集中供水点,且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00人的供水工程,包含规模化水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3.规模化水厂: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00m3/d或者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万人的集中供水工程。

4.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包括千人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千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0m3/d且小于1000m3/d或者设计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且小于1万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m3/d且小于10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超过 100人且小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5.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符合《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要求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6.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以保证供水安全和可靠,提升供水水量和水质保障程度为目标,对现有农村小型供水工程进行工艺改进、构筑物改扩建、主要单元更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活动。

7.小散工程: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设计供水规模小于10m3/d且设计供水人口小于100人的分散供水工程。

8.县域统管:以县域为单元,由专业化供水机构实施县域或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9.重点水源工程:小(2)型及以上水库和年引提(调)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的引提(调)水工程。

10.特殊干旱年份:由于降水量显著低于正常水平,导致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年份。

11.易旱区域:经常发生旱灾的区域(本方案以我县2024年发生农村饮水干旱缺水涉及的镇、村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易旱区域)。

12.一域一价:针对多级提升或管理情况复杂的供水区域,按照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兼顾地区差异,制定不同的水价。

13.“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即优先推进城乡用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并实施县域统管、专业化管理全覆盖的管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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