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5-00063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府人〔2025〕9号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1 |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张越皓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5〕9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越皓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5年10月13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张越皓同志为县国动办主任(兼)、县大数据发展局局长(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李雪莲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新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姜友权同志为县职教中心校长;
伍钧同志为垫江二中校长;
陈善春同志为垫江八中校长。
免去
刘成富同志的县国动办主任(兼)、县大数据发展局局长(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职务;
蔡建明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李一奎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彭有琼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新同志的县信访办副主任职务;
胡军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余会游同志的垫江八中校长职务;
陈善春同志的县一职中副校长职务。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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