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5-00075 | [ 发文字号 ] | 垫江府人〔2025〕15号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6 |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欣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府人〔2025〕15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欣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5年12月23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王欣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
赵明义、陈刚中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董强同志为桂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王小平同志的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冷家理同志的桂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