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4〕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整合涉农为农服务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通用服务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有效衔接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现代化新垫江建设。
按照“1131”架构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围绕1个总体目标,建设为农服务能力领先的重庆“三位一体”改革示范县、联农带农富农新样板。构建1个服务体系,以农合联为大平台的农业农村大合作、大服务、大产业全面发展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一体推进生产、供销、信用3大服务;抓住数字化改革赋能1个关键变量。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组建县级农合联1个、乡镇(街道)农合联7个、产业农合联1个,推动农业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专业性服务功能。组建县级为农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3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31万亩次,迭代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农村流通网点107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累计达到3亿元。
到2027年,全县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县建成县级农合联1个、乡镇(街道)农合联14个、产业农合联4个,建成县级为农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15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2万亩次,迭代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成农村流通网点301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累计达到5亿元。
二、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一)规范组建农合联。农合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兼具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并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县级农合联由县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会员包括县内乡镇(街道)农合联、产业农合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跨区域科研院所、涉农金融机构、涉农担保机构、涉农企业、涉农事业单位、涉农行业协会、大型商超等。
乡镇(街道)农合联由县供销合作社统筹组建,以已建有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的乡镇(街道)为主,会员包括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涉农事业单位、乡镇农商行等。
产业农合联围绕我县“一主两辅”产业发展重点和“四县三乡”建设目标,立足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组建,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到2027年,全县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57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二)建好建强服务载体。建设县、乡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2024年建设县级为农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级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3个。其中,县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主要开展需求调查、供给调剂、农技培训、产销对接、财务代账等综合服务。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农合联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设在县为农服务中心),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委、县邮政管理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涉农部门、涉农金融机构和涉农担保机构入驻县为农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
(四)分类完善服务功能。县、乡镇(街道)两级农合联要统筹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推动区域内各类主体横向联合,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实施工作。县级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乡镇(街道)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与县、乡镇(街道)农合联的通用性服务共同形成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
三、构建生产服务体系
(一)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各乡镇(街道)要引进培育一批新农人,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迭代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301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培育成“强村公司”。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4家,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县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强村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县、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上下贯通,并与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要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与村集体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典型示范2—4个,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2家。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 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
(三)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县、乡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要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参与“四千行动”,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合联参与研发和推广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制定和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和服务标准,培育“垫江智慧农服”等农业服务品牌。
四、构建供销服务体系
(一)推动流通设施和渠道共建共用。支持以县供销合作社实控企业为主体,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级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通过全资建设、合作建设、开放办社、委托运营管理等方式,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1个农产品市场、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通过强化和拓展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网点职能职责,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为主体,结合县交通运输委和县邮政管理局等涉农部门建设的“一点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和“邮运通”示范共配中心,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及农村综合服务社在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中的网点功能。结合“定时、定点、定线”的货运专线,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多功能流通网络体系,重点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主体,联合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村邮站、商超等设施,赋予农村综合服务社承接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辐射行政村全域的农村物流服务功能。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参与培育“巴味渝珍”“三峡柑橘”等市域公用品牌,创建一个具有垫江辨识度的农产品县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小而精、精而美的农产品“爆品”品牌。鼓励具备基础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合联会员单位挖掘本地特色产业,通过规范化、规模化的管理方式做强产业品质,通过网络平台、出口贸易、农产品展销活动、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等多种方式,做好品牌共育。积极结合“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平台,做强农村数字产业发展,做好地方产业基地规模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机械化种植,加强与“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平台的信息衔接,以定产定销的订单农业为发展方式,补充以直播带货商品代发的方法进行产业发展和品牌塑造。
(三)强化重要物资保供。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鼓励具备粮食保供、农产品配送、农资供应的相关企业加入农合联,共同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拓展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及农村综合服务社业务范围,盘活现有的供销合作社基层社资产,更好地担当供销合作社基层阵地服务三农的职责。强化与村、社区的利益联结,充分结合村、社区的群众基础优势,进一步管控市场范围内化肥、农药、种子等重要农资的质量。
五、构建信用服务体系
(一)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金融机构及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
(二)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农合联会员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
(三)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推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六、推动为农服务数字赋能
(一)建设数字农合联。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广和引导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智慧农业服务大数据平台,在“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服务”“农业账务、政务、商务服务”等业务板块录入垫江特色农产品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商、农机手、农业社会化服务招工等数据信息,丰富平台上“垫江板块”内容,为“三农”工作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
(二)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探索应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平台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推动涉农政务数据、农合联服务管理数据、市场主体经营服务数据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工、交换、共享,加强涉农数据资源转化利用,为“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融入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合联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培训引导农合联会员和农户运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推动农合联会员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全面融入全县“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农合联数字化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立联席协商会议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县供销合作社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县农合联会长由县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兼任,乡镇(街道)农合联会长由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二)加强政策支持。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涉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县财政局、县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争取“三位一体”改革专项资金和农合联运行专项资金,县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具体实施工作,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县商务委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县税务局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县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由农合联承接培训服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委、县邮政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宣传考评。及时梳理总结“三位一体”改革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利用各种传媒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汇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三位一体”改革的良好氛围。把“三位一体”改革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督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任务分解,定期调度通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赛马比拼、跟踪问效。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每月15号前要将改革进展情况书面报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典型案例等向县委改革办报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三位一体”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系统制定“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方案,周密谋划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重大”清单
3.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 |
9个 |
19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4个 |
16个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
107家 |
301家 |
4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270个 |
570个以上 |
5 |
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4家 |
14家 |
6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31万亩次 |
62万亩次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107个 |
301个 |
8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 |
3亿元 |
5亿元 |
说明: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2027年目标包括:1个县级农合联;新民镇、沙坪镇、周嘉镇、普顺镇、高安镇、长龙镇、杠家镇、澄溪镇、太平镇、高峰镇、砚台镇、白家镇、包家镇、坪山镇等14个乡镇(街道)农合联;粮油产业、生猪产业、牡丹芍药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等4个产业农合联。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四个重大”清单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重大改革 | ||
1 |
组建县、乡镇(街道)两级农合联,打造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
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 |
重大政策 | ||
2 |
建立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入驻县级为农服务中心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 |
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 |
3 |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 |
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 |
重大平台 | ||
4 |
“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应用平台 |
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 |
重大项目 | ||
5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6个 |
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 |
6 |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301家 |
县供销合作社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301个 |
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 |
附件3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构建以农合联为纽带的为农服务大平台 |
规范组建农合联 |
组建农合联19个,发展会员单位570个以上。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
县供销合作社 |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委,涉及乡镇(街道) |
2 |
建好建强服务载体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6个。 |
县供销合作社 |
县农业农村委,涉及乡镇(街道) | |
3 |
构建生产服务体系 |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301家。 |
县供销合作社 |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4 |
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4家。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 | ||
5 |
支持县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序 号 |
名 称 |
事 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6 |
构建生产服务体系 |
构建新 型农业 社会化 服务体 系 |
推动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7 |
要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
8 |
创新农 业生产 服务方 式和手 段 |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62万亩次。 |
县农业 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
9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 ||
10 |
构建供销服务体系 |
推动流 通设施 共建 |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
县商务委 |
县交通运输委、县邮政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11 |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12 |
构建供销服务体系 |
推动流 通渠道 共用 |
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 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301个。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商务委、 县交通运输委、县农业农村委、县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
13 |
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
县交通运输委 |
县商务委、 县供销合作社、县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 ||
14 |
推动农 产品品 牌共育 |
参与培育“巴味渝珍”“三峡柑橘”等市域公用品牌,创建一个具有垫江辨识度的农产品县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小而精、精而美的农产品“爆品”品牌。 |
县农业 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 |
15 |
依法依规开展具有“垫江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农业农 村委,各乡镇(街道) | ||
16 |
强化重 要物资 保供 |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建立与县、乡镇(街道)粮油和物资储备部门的联动机制。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商务委、 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 | |
17 |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区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
县供销 合作社 |
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序 号 |
名 称 |
事 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18 |
构建供销服务体系 |
|
健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
县发展 改革委 |
县商务委、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19 |
构建信用服务体系 |
创新农 村信用 评价服 务 |
推进“整村授信”。 |
人行长寿分行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20 |
支持农合联与市级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农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
人行长寿分行 |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
21 |
创新涉 农信贷 产品 |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产业农合联,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达到5亿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垫江监管支局 |
人行长寿分行、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 县供销合作社、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22 |
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推动农合联龙头会员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垫江监管支局 |
县供销合作社、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 |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23 |
构建信用服务体系 |
扩大农 村普惠 金融覆 盖面 |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垫江监管支局 |
县供销合作社、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 |
24 |
推动为农服务数字赋能 |
建设数 字农合 联 |
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
县供销合作社 |
县农业农村委 |
25 |
聚合涉 农数据 资源 |
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 | |
26 |
融入数 字乡村 建设 |
提升农合联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对会员基础信息、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等进行全程数字化“建档画像”,推动农合联为农服务全面融入全县“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县大数据发展局 | |
27 |
保障措施 |
加强政 策支持 |
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财政局、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28 |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三位一体”改革专项资金和农合联运行专项资金,县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
县供销合作社 |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 ||
29 |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工作任务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30 |
保障措施 |
加强政 策支持 |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31 |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
县商务委 |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
32 |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
县商务委 |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 | ||
33 |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供销合作社、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