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划分方案》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5〕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23〕106号)等相关规定,以城市实际建成情况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类型与声功能区划情况,划定本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一、划分范围
垫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包含桂阳街道、桂溪街道的部分范围(详见附件2),不包括乡镇区域。
二、术语及定义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200米范围内,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确定的范围内,如存在一定规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则该范围自动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并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有关要求进行管理。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声的施工工艺、设备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声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自动取消。
三、划分结果
垫江县共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12个,面积合计8.194平方千米,详见附件1。其中3、5、6、9、10号区域内有临时扩展区共计8个。
四、管理要求
(一)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控
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二)加强工业噪声管控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三)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始施工1日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四)加强交通运输噪声管控
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和铁路等,建设单位应当采用低噪声技术和材料,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采取设置声屏障、铺设低噪声路面等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道路减速带应当优化设置方案,并采用低噪声材料建设。建设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责令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五)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控
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前15日内以及其他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教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对上述规定的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六)强化法律责任落实
强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落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相关条款规定查处。
五、方案调整
本方案由垫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确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发生实际变化的,可实施动态修编,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后实施。
附件:1. 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详情表
2. 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布图
附件1
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详情表
名称 |
主要建筑 |
面积(km2) |
所属行政区 |
对应声功能区 |
声功能区类型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号区域 |
洺玥府、玉湖澜湾、青龙小区、碧桂园悦山湖、尚品今典、蓝湖玉墅、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垫江软件园、丹湖苑、圣湖南庭、移动公司、曙康医院等 |
1.159 |
桂阳街道 |
5002312L004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丹湖时代城、明月景苑、垫江监狱、牡丹湖湿地公园、县公安局等 |
5002311L002 |
1类 |
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2号区域 |
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一、二、三)等 |
0.168 |
桂阳街道 |
5002311L002 |
1类 |
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3号区域 |
印象西湖、牡丹湖小学、集美牡丹湖、宏善养老、垫江行政学校、县法院、南滨师苑、碧水庄园、滨湖郡、美苑豪庭、西湖小区、凯莎名都、龙凤家园、烟草公司、移动公司家属院、桂龙花苑、溪上风华、百鸣园、县公安局桂阳派出所、南阳小学等 |
0.769 |
桂阳街道 |
5002312L001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区域南侧长安大道西段、新华南街、天香路部分路段有临时扩展区。 |
长安馨苑 |
5002311L003 |
1类 |
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4号区域 |
谛帅·天香云锦、县消防救援局、桂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科医院、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国有林场小区等 |
0.051 |
桂阳街道 |
5002313L005 |
3类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5号区域 |
东海香悦里、多弘上城、东城国际花园、凤御牡丹等 |
0.244 |
桂阳街道 |
5002313L006 |
3类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区域北侧牡丹大道部分路段有临时扩展区。 |
6号区域 |
康桥名都、东方新天地、红星天铂、牡丹壹号、春花安置房、三合苑、富元公寓、桂阳招待所、亿都公寓、四季红公寓、吉祥公寓、国网垫江供电公司、县检察院、桂溪街道办事处、鼎鑫公寓、世纪名苑、天子云庭、万顺公寓、东方星座等 |
0.616 |
桂阳街道、桂溪街道 |
5002312L006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区域北侧桂湖路部分路段有临时扩展区。 |
7号区域 |
明庆东方财富中心、旭东大厦、天福紫金豪庭、兴隆花园、亲雅苑、重庆惠安妇产医院、幸福里、佳合春晓、电力新村、石油春天小区、山水涧、怡然居、工商小区、宇田山庄、檀香苑、贵华名都、崇睿江山铭著、瑞达花园、桂园小区、桂阳小学、明月山庄、凤山小学、滨江苑、美华钻石城、兴达小区、西欧花园等 |
0.633 |
桂阳街道、桂溪街道 |
5002312L005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8号区域 |
桂溪华庭、桂溪名苑、豪门花苑、富源小区、一品上城、道路运输管理所及其家属院、邮政局及其家属院、职教中心、盛世华都、鼎发小区、盛世中央、华都公寓、南城郦景、炭黑厂家属院、阳光水岸、桂溪名苑、烟草公司职工宿舍、凤山小区、公安局小区、职中雅苑、阳光尚城、实验小学、园林雅苑、桂溪豪庭县疾控中心及其家属院、生态环境局及其家属院、碧桂园、松林小区、中央华府、盛世年华、金湖苑、矿办大院、良友家园、鼎发大厦、西城花园、中医院、县消防救援站、气象局、锦府小区、政协小区、盛世港湾、凤山印象、九中丽苑、凤山家园、静闲公寓、长龙园丁、公安局桂溪派出所、御景华庭、西城雅苑、桂冠花园、人大小区、白领雅苑、天德大厦、文景苑、都市阳光、文化路小学、明悦天街、垫江规划馆、县少年宫、丹香御府、人行小区、书香华府等 |
1.695 |
桂阳街道、桂溪街道 |
5002312L002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9号区域 |
滨江花园、宇田花园、金龙公寓、北苑小区、实验中学、玉鼎小学、明军山庄、东方花园、新泰公寓、县医院内科楼、县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佳华雅苑、旺佳花园、桂溪小学、桂溪幼儿园、置地银座、水岸康城、阳光北城、天豪苑、桂河佳园、天骄苑、县医院、垫江第一中学、垫江天街小学、光电馨苑、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公证处、金地嘉苑等 |
0.986 |
桂溪街道 |
5002312L003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区域西北侧空地和北西街部分区域有临时扩展区;保合巷部分区域有临时扩展区。 |
10号区域 |
友业时代花园、金帝公寓、白银奕园、帝豪名门、北城钰苑、水榭花都、牡丹城C区、桂北小学校、县中医院康复示范中心、科凯北部湾、渝东卫校、牡丹城·天玺、桂北佳苑廉租房、德能星都、北部新城、北城廊桥、垫江第十中学、北岸景苑、北城乐章、牡丹城天悦、北岸景苑等 |
0.614 |
桂溪街道 |
5002312L007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由于鸿享九棠府、碧桂园星辰正在建设,鸿享九棠府与重庆渝东卫生学校之间的区域自动划分为临时扩展区。 |
11号区域 |
孝顺园养老院、名典阁、居民聚集区等 |
0.094 |
桂溪街道 |
5002312L008 |
2类 |
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2号区域 |
三合湖湿地公园、垫江中学(三合湖校区)、桂东小学等 |
1.165 |
桂溪街道 |
5002311L001 |
1类 |
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注:1.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声的施工工艺、设备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声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自动取消;2.区域范围以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布图红线为准。
附件2
垫江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