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垫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垫江府发〔202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通知》要求,经2025年11月19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发〔2011〕24号)等6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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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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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的通知 |
垫江府发〔201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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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 |
垫江府〔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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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 |
垫江府发〔2016〕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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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 |
垫江府发〔202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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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垫江府发〔202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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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城市空间形态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垫江府办发〔2024〕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