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征求〈垫江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草案解读
近日,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垫江县财政局关于征求〈垫江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办法》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建设成本的控制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全县国有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根据相关上位文件,结合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财政局代县政府起草了《垫江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对我县国有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工作进行规范,共八个章节。
第一章:结算评审工作目标任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定义、结算评审负责单位以及评审原则;
第二章:结算评审范围、内容和计价原则;第三章:全县全面开展结算评审工作,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第四章:送审时间、送审资料、送审条件的具体要求;
第五章:县财政局从受理结算评审到批复评审结论的流程及要求;
第六章: 各单位及人员在参评过程中,应遵守的国有资金投资结算评审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财政局批复的结算评审结论运用范围及相关说明。
第八章:《办法》的施行时间;《办法》施行时间前已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结算评审监督;招标文件与结算评审工作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