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业品牌建设奖补办法(试行)》的草案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根据中央、重庆市有关农业品牌建设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垫江县农业标准化、绿色化、优质化发展,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创建县级及以上农业品牌,不断提升垫江县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垫江县农业品牌建设奖补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1.基本条件。在垫江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
2.奖补内容。一是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二是成功创建县级、市级、国家级、全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三是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四是获得特质农产品认证、重庆名牌农产品称号、新获得巴味渝珍授权的农业品牌的;五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农产品展示展销或宣传推介活动的;六是在绿博会、地标展等国内大型农业展会上获奖的。
3.申报条件。申请资金奖补的对象,除应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具备: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组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相关信息记录(获得品牌年度之前信息记录已修复的除外);组织申报奖补时未被注销;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联合失信惩戒名单。
4.申报时间。农业品牌奖补在每年6月和11月分2次申报;品牌推介奖补在展示展销、宣传推介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申报。
5.申报流程。奖补对象提交申请→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6.奖补兑现。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获证单位账户。
三、核心条款解读
(一)核心条款1
内容:我县获得以下品牌(称号)的单位,可以申请对应奖补资金。
问: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奖补资金。
答:在垫江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专业大户、企事业单位等。
(二)核心条款2
内容:获证单位提交申请(垫江县“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兑现申请表、农业品牌奖补资金兑现申请表)→乡镇(街道)初审→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问:如何申请奖补资金。
答: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垫江县“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兑现申请表》或《农业品牌奖补资金兑现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获奖证明,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报,然后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