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垫江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调整背景及意义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最新“三区三线”成果,系统调整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与我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 我局起草了《重庆市垫江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方案》提出,到2025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典型示范县建设,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城乡颜值更高、气质更佳,山清水秀美丽垫江全面建成。
二、调整依据
1.《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
3.《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渝环函〔2022〕438号);
4.《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渝环函〔2022〕426号);
5.《重庆市区县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6.《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垫江府发〔2021〕3号);
7.《垫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8.《垫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垫江府发〔2021〕22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析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现状、问题和趋势,确定了县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将全县调整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18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0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区域,该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和生态功能不退化。重点管控单元7个,以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和大气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等要素区域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及存在环境风险的区域,该区域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般管控单元1个,主要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该区域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应落实现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方案》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县级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坚持保护优先、分类施策、统筹实施,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4个方面明确准入要求。
《方案》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3-745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