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大决策预公开>草案解读

《县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日期:2024-02-27

为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起草了《县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23〕21号)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变化时,制定机关应当对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清理。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代县政府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起草了《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展示了5件拟废止文件的名称、文号,并对废止的原因作出了说明。

(一)《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垫江府发〔2017〕10号)

废止理由:制定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3号)已废止。

(二)《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垫江府发〔2017〕7号)

废止理由:制定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57号)已废止。

(三)《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鼓励企业挂牌上市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7〕10号)

废止理由:文件主要内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发〔2023〕1号)

废止理由:文件主要内容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3〕72号)规定不符。

(五)《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8〕56号)

废止理由:文件主要内容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规定不符。



政策原文:

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对《县政府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