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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垫江县2024年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草案解读

日期:2024-04-22

一、《方案》编制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工业、商住、商业等产业发展用地必须纳入第()项规定的成片开发范围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依法征收集体土地。

二、方案编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本《方案》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4177号)等法律法规。

三、方案编制原则是什么?

方案编制原则: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二是注重保护耕地,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三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原则;四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方案编制的效益如何?

垫江县通过实施“成片开发”,有效管控土地征收速度与年度征地总量,加强对“成片开发”地类的比例管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用地结构,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实施“成片开发”,保障经济建设用地需求,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逐步建强产业链、补齐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拓展生态链,升级壮大“新材料、汽摩装备、消费品”三大主导产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实现绿色经济发展;本次成片开发重点保障工业用地的需求,为实现“千亿垫江工业”提供土地要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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