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的通报
垫江府办〔2021〕9号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垫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20〕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世纪罕见的三重冲击,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勠力同心、担当实干、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37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131项,占总任务的95.62%,受新冠疫情影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创成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等6项目标任务未完成,占总任务的4.38%;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圆满完成并好于预期,其中GDP同比增长4%,增速排全市第12位,取得直辖以来最好排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3%,增速排全市第16位,高于全市6.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9%,增速排全市第9位,高于全市10.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5%,增速排全市第2位,高于全市10.6个百分点,谱写了展现“垫江位势”的新篇章、交出了彰显“垫江速度”的新答卷,收获了满载“垫江荣誉”的新名片,创造了富含“垫江探索”的新经验。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垫江富民强县升位的关键之年,希望各级各部门再接再厉、奋勇担当,聚焦“三区两地一节点、郊区新城‘双50’,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乘势而上,共同推进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更好更快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