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4-000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4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职能(2024年版)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023-74592593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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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机构领导 |
余安军(党组书记、主任、县政府外事办主任(兼)、县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兼)):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胡世平(二级调研员):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交通、外经外贸、商务、物流、文化和旅游发展、体育、广播电视、文史、修志、邮政等工作;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将峰(党组成员):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水利、农业农村、林业、乡村振兴、供销等工作;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谭凌云 党组成员、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招商投资促进、通信、盐业、烟草、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湛 伟 党组成员、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主持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财务、信息等工作。分管行政科、信息科。 黄文林 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大数据应用发展、财政、税务、国资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金融、政府督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地震、统计、外事、“放管服”改革、行政服务、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人武、审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办公室文秘、公文处理、档案、保密、外事等工作。分管文秘科、县委外办秘书科。 贺进于 党组成员、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 谭 红 党组成员、副主任: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负责办公室督查、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督查科。 王春月 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教育、民政、卫生健康、老龄、医疗保障、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工作;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府青班”、政工人事、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联、政务服务管理、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党建科)、会联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机关工会、妇委会、县政务服务中心。 邓小河 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主任: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工作;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工作。负责办公室推进数字重庆建设等工作。 余俊宏 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处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工作。负责办公室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等工作。分管政务公开科、政务值班科。 杨 周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协助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工作。 谭 锦 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协助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工作。协助负责办公室公文处理等工作。 周伯林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完成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主持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协助负责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政务值班等工作。 |
机构简介 |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秘书一科 (三)秘书二科 (四)秘书三科 (五)秘书四科 (六)秘书五科 (七)党建科 (八)督查科 (九)会联科 (十)文秘科 (十一)信息科 (十二)政务服务管理科 (十三)政务公开科 (十四)行政科 (十五)政务值班科 (十六)金融管理科 (十七)县委外办秘书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政策研究中心 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垫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垫江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垫江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垫江县委县政府值班中心) 垫江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垫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垫江县防雷中心) |
职能职责 |
(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县政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决定、重要工作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七)负责政务值班、公开电话、县长信箱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培训行政文秘人员。 (十)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资源整合;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和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管理制度;承担县内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对小贷、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初审和日常监管;负责非法集资协调处置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等工作。 (十二)承担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贯彻执行外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计划审批,处理和协调涉外事务。 (十三)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