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350U/2021-0006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2 |
重庆市气象台2021年7月2日7时3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2日7时至12时,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巴南、两江新区、高新区、江津、綦江、万盛、涪陵、丰都、垫江、忠县、秀山等区县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
请各单位注意预防大雾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按照职责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防范应对措施,确保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行和交通建设安全,严防灾害和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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