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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50U/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11 [ 发布日期 ] 2023-01-11

垫江县气象台2023年1月10日22时08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1月10日23时至11日12时,我县所有乡镇(街道)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请各单位、运输企业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应对,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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