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重要预警信息及处置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3-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2023年10月8日)

          垫江县气象台2023年10月8日6时4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0月8日6时至11时,包家镇、白家镇、鹤游镇、坪山镇、三溪镇、裴兴镇、杠家镇、永平镇、高峰镇、砚台镇、高安镇、长龙镇、黄沙镇、五洞镇、沙河乡、大石乡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请以上各地注意防范大雾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高速公路相关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