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9915/2023-0005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9 |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2023.11.19)
垫江县气象台2023年11月19日6时3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1月19日6时至11时,我县桂阳街道、桂溪街道、黄沙镇、长龙镇、新民镇、曹回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请以上各地注意防范大雾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高速公路相关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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