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重要预警信息及处置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2024年1月2日)

垫江县气象台2024年1月2日22时3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月3日2时至11时,三溪镇、裴兴镇、杠家镇、永安镇、大石乡、周嘉镇、普顺镇、沙河乡、高安镇、黄沙镇、长龙镇、曹回镇、坪山镇、白家镇、包家镇、鹤游镇、砚台镇、永平镇、澄溪镇、高峰镇、五洞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请以上各地注意防范大雾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防御指南:

1.车辆驾驶及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2.高速公路等相关单位加强交通管理;

3.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做好大雾防范应对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