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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915/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预测预警;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31 [ 发布日期 ] 2024-03-31

大雾橙色预警信号(2024.3.31)

垫江县气象台2024年3月31日6时40分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预计3月31日6时至11时,我县长龙镇、高安镇、普顺镇、新民镇、曹回镇、高峰镇、永安镇、周嘉镇、杠家镇、沙河乡、大石乡等乡镇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局地能见度小于50米。请各地注意防范大雾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防御指南:

1.减少户外活动;驾驶人员打开雾灯、减速慢行、保持车距、勤用喇叭。

2.机场、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

3.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做好大雾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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