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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7-08-17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包括: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
  (一)职能职责。

A、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县政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决定、重要工作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七)负责政务值班、公开电话、县长信箱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培训行政文秘人员。

(十一)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县政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行政首长委托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活动。

(十二)负责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公众信息网信息数据安全运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外事、侨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决定,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统筹、规划、实施和指导、管理;负责处理和协调涉外、涉侨和港澳事务。

(十四)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B、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公众信息网信息数据安全运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C、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交易活动、国有产权的交易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内部监控,配合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现场监督、对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D、垫江县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   发布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搞好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设计评价、竣工检测;闪电监测、雷电灾害鉴定;应急救援防雷技术保障;防雷科普宣传;防雷装置检测及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A、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根据上述职责,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县政府督查室(副科级)

负责国务院、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办;负责县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办;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办;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县委、县政府“民生实事”实施工作的督办;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办理政务来电(电话、电传),报告和传递重要情况;办理电子文件的上传下载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档案、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负责办公室党务、宣传教育、纪检监察、政工人事、机构编制、保密工作;承办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承办办公室党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一科

负责涉及全县综合性工作的文、会、事;牵头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综合性大型会议和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二科

负责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文、会、事;协助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综合性大型会议和活动;负责承办县政府专题会议和专项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秘书三科

负责涉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文、会、事;协助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综合性大型会议和活动;负责承办县政府专题会议和专项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科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和报送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负责办公室信息刊物的编辑;收集、整理外地政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科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种会议、活动的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室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环境卫生、户口管理及工会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和临时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法制科

组织拟订依法行政规划和实施计划,并指导落实;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及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及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复议科

负责承办、指导和监督涉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及仲裁活动;负责承办、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政务值班科

承担县政府政务值班、县长公开电话、县长电子信箱、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信息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负责拟订应急办内部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组织应急管理工作调研、综合文稿、督查检查、文电、会务、档案、宣传教育培训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联系办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110社会联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应急处置科

负责拟订应急管理制度、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突发事件趋势分析、总结评估工作;承担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维护、装备建设、应急专家组和全县应急平台体系、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建设工作;负责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和科技支撑体系工作;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突发事件监测预防、隐患排查、演习演练、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以及新闻发布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外事侨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外事、侨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决定,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统筹、规划、实施和指导、管理;负责处理和协调涉外、涉侨和港澳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垫江县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均无内设机构。

D、垫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设公办室、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信息科、财务科、法规科共6个科室,与上年比无变化。编制14人,实有职工13人。实有职工比上年减少1人(调离本单位)。经人社、编办同意,我单位购买服务人员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883.17万元,支出总计1,883.1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75.94万元、增长24.94%,主要原因是县府办: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目标考核、2015年年休未休补贴清算追加以及年终追加工作经费共计100万元;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硬件购置14万元;政府智慧系统建设8.4万元;老体协增加工作经费73万元;应急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增加44万元等。电子政务办:2016年决算不再代编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经费10.67万元,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经费7.93万元。

交易中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增加。

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6年新增预决算单位。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0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9.13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80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67万元,占70.07%;项目支出540.94万元,占29.93%。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5.56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府办是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7万元,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年未数73.37万元与本年年初数一致。电子政务办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19万元系201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持平。交易中心2016年结余0.29万元。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2016年收入支出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94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县府办: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目标考核、2015年年休未休补贴清算追加以及年终追加工作经费;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硬件购置;政府智慧系统建设;老体协增加工作经费;应急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增加。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因是新增预决算单位,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其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5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目标考核、2015年年休未休补贴清算追加120.05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74万元,增长29.31%。主要原因是县府办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目标考核、2015年年休未休补贴清算追加支出;新增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硬件购置支出;新增政府智慧系统建设经费;老体协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应急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支出增加等。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为新增预决算单位,新增支出5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53万元,增长7.0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目标考核、2015年年休未休补贴清算追加支出118.53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82万元,占8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目标考核、2015年年休未休补贴清算追加支出81.1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4.48万元,占8.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0万元,占2.4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38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8万元,主要原因是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2016年度为新增预决算单位;住房保障支出54.33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75万元,较上年增加18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目标考核、2015年年休未休补贴清算追加支出约187.68万元;公用经费320.92万元,较上年增加4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硬件购置;气象预警预防信息中心为新增预决算单位。共计增加公用经费47.3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0.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政策性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2016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行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共减少公务车5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共减少公务车5辆。

公务接待费54.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办公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汇总上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546批次,3,5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1.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23.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1万元、公车改革政策性支出(车贴)18.97万元、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硬件购置支出14万元、智慧政务信息网建设8.4万元、公务接待费54.44万元、老体协工作经费81万元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45.93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是今年因公车改革政策性支出车贴18.2万元、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硬件购置支出14万元、智慧政务信息网建设8.4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我办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1、绩效目标方面:一是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二是进一步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管理的衔接,逐步夯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三是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

2、绩效跟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跟踪,绩效跟踪的资金总量不得低于本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的40%;二是针对项目特点优化绩效跟踪方式和流程,将动态跟踪与定期跟踪相结合,提高绩效跟踪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3、绩效评价方面:一是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推进对政府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并实施绩效信息公开;二是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不低于部门预算全部项目支出的40%;三是市级要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其中应急管理示范乡镇建设绩效评价为优的有3个,绩效评价为良的有3个;应急管理街道(居委)、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绩效评价为优的46个,绩效评价为良的89个。

4、结果应用方面:一是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的公开;三是督促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 及时发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45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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