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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20-151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1)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县政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决定、重要工作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全县性重大活动。

(3)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7) 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指导全县政务值班标准化工作。负责县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办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信息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负责协调非紧急求助警情分流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值班系统调度工作。

(8) 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资源整合。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9)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10)负责对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培训行政文秘人员。

(11)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县政府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行政首长委托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活动。

(12)负责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公众信息网信息数据安全运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13) 承担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外事办具体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外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计划审批,负责处理和协调涉外事务。

(14)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2.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牵头贯彻和实施国家及地区电子政务技术标准和规范;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指导、考核与资源整合;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资源融合;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数据安全。

3.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负责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和具体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制定县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县级机关、县委县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4.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

发布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搞好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设计评价、竣工检测;闪电监测、雷电灾害鉴定;应急救援防雷技术保障;防雷科普宣传;防雷装置检测及技术服务。

5.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和其他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内部监控,配合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现场监督,配合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上述职责,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计设置内设机构16个。具体设置及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科:负责办理政务来电(电话、电传),报告和传递重要情况。负责牵头拟订办公室机关管理制度。负责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普法、信访稳定)、介绍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办公室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县行政协作组、行政中心组工作。承办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和职工会。

秘书一科: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文件运行管理、承办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办理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管、联系单位有关文、会、事。衔接县政府全体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安排、统筹县政府综合性大型会议和活动安排、统筹重要政务接待工作。参与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服务,并负责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等工作。

秘书二科: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粮食、财政、税务、国资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金融、政府督查、统计、外事、行政学校、审计、军民融合、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开发、应急管理、供销等方面的文、会、事。

秘书三科:负责办理经济和信息化、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招商引资、大数据应用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地震、通信、盐业、交通、外经、外贸、商贸物流、文化和旅游发展、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物价、邮政等方面的文、会、事。

秘书四科:负责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东部新区开发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老龄、医疗保障、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文、会、事。

秘书五科:负责办理民政、科技、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服务、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残疾人、烟草、公安、司法、信访、维稳、政府法制等方面的文、会、事。

党建科:负责县政府党组、办公室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会议、办公室党组会议。负责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办公室机构编制、政工人事,统筹机关群团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督查科:负责督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督办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等重大改革事项。督办落实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县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开展对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督查。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

会联科: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重要专题会议材料收集、审核以及会场布置、服务。参与县政府大型会议活动和办公室重要会议活动的会场布置、服务。负责办公室会客室、会议室管理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外单位来会登记和通知。

文秘科:负责公文收发和审核、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报刊杂志征订和收发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

信息科:负责编辑信息刊物,向市政府办公厅、县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管理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政务服务管理科: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资源整合。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政务公开科: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行政科: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物品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负责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和具体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制定县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县级机关、县委县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政务值班科: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指导全县政务值班标准化工作。负责县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办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信息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负责协调非紧急求助警情分流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值班系统调度工作。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如下:

(1)行政编制3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1名(按“退一减一”进行核销)。

(2)领导职数:主任(兼县政府外办主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7名(含县委外办秘书科领导职数1名)。

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29人(含市管领导),机关工勤11人。

2、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隶属于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8名,单位领导职数1名。2019年年末事业编制数28人,其中:电子政务中心8人,政策研究室7人,法制服务中心6人,县委县政府值班中心7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8人,分别是:电子政务中心5人,政策研究室4人,法制服务中心6人,县委县政府值班中心3人。

3、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无内设机构。2019年年末事业编制数4人, 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人。

4、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隶属于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13名,单位领导职数1名。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1人。

5、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设办公室、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信息科、财务科、法规科共6个科室,与上年比无变化。编制14人,实有职工13人,实有职工与上年无变化。经人社、编办同意,我单位购买服务人员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2、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5、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上述单位均执行会计制度为政府会计制度。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6号)要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如下:

1.机构设置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垫江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垫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受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简称县委外办秘书科),负责县委外办日常事务。

县委外办秘书科:承担中共垫江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外事办具体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外事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计划审批,负责处理和协调涉外事务。

2.职责调整

划入的职责:划入原县委编办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责。划入原县政府电子政务办承担的电子政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的职责。划入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房屋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职责。

划出的职责:划出原县政府法制办的职责至县司法局。划出原县政府应急办(除政务值班以外)的职责至县应急局。划出原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侨务管理职责至县委统战部。

加强的职责: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职责。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时划转入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但仍独立核算,不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划转。2019年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部门决算1536.98万元不包含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572.78万元,支出总计4,572.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9.32万元、增长92.66%,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2236.36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时划转入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30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0.08万元,增长128.2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1971.63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时划转入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2.30万元(财政追加人头经费和项目税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4.64万元,占92.73%;事业收入313.10万元,占7.2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65.0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19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9.47万元,增长76.67%,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1869.9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时划转入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其中:基本支出2,767.40万元,占66.01%;项目支出1,425.21万元,占33.99%。此外,结余分配366.4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9万元,增长4,184.38%,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年末结转和结余13.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卡加油、修理、ETC预充值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6.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3.02万元,增长68.38%。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1660.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6.98万元,增长111.6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1660.01万元;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2.30万元(财政追加人头经费和项目税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65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306.27万元;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2.30万元(财政追加人头经费和项目税费);三是电子政务中心追加人头经费7.39万元(追加绩效工资高出部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4万元,分别是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2万元;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5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9.63万元,增长67.83%。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1660.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78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306.27万元;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2.30万元(财政追加人头经费和项目税费);三是电子政务中心追加人头经费7.39万元(追加绩效工资高出部分)。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9万元,增长4,184.38%,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年末结转和结余13.71万元(用于公务卡加油、修理、ETC预充值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9.02万元,占8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24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一是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数305.34万元;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2.28万元。

(2)教育支出4.66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21.04%,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0.81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4.12万元,占6.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增加退休职工郑木森死亡抚恤经费4.4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3.54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增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6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经费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92.27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0.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13万元,增长22.16%,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54.2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时划转入)、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89.48万元(增人增资和调整职工工资、绩效目标考核奖励、发放职工平时考核奖励)。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63万元,增长47.49%,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用经费251.78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7.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8万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巩固公车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标准。分别是:公务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下降8.34万元,下降24.67%;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4万元,下降13.19%; 2019年我办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也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巩固公车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09万元,增长123.33%,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划转入县政府办公室,2019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三公”经费支出203.16万元,分别是:公务接待支出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98.36万元(主要是垫江县县级机关机要通信与应急保障用车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保有车辆48辆,车辆运行维护费198.36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0.8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5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1.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行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4万元,下降13.1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巩固公车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81万元,增长199.89%,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划转入县政府办公室,增加其车服中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8.36万元,增加100%;县府办(本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41万元,较上年减少30.54万元,减少36.38%

公务接待费25.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办公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4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67万元,减少25.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5辆,分别是县府办(本级)7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服中心)48辆,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352批次3,60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6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03万元,主要是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垫江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垫江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垫江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中心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补助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上述四个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2.1万元、印刷费6.6万元、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114.91万元、公务接待费19.42万元、劳务费3.09万元、日常维护费1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41万元、其他交通费24.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7.57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9万元,减少9.2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4万元,下降36.38%;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16.08万元。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加89.47%,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划转入县府办,其会议费支出增加0.21万元;二是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19年召开全县经济分析、政府常务会以及在五楼一、二会议室召开职能部门会议频繁,购买会议茶叶、纸杯费用增加等。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37.06%,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划转入县府办,其培训费支出增加0.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4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91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8,622.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8,89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47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27%。主要用于垫江县渝垫国资有限公司采购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经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90.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工作开展较好,资金发挥效率较高,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了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高效运作。

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法制办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资金发挥效率较高。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了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高效运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国浩律师事务所全年多次来我办认真开展现场办公、法制培训、专题讲座、行政诉讼研讨工作,二是财政预算法制办法律顾问费10万元,实际使用10万元,完成率100%。使全县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和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法行政、依法治县人民满意率达98%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法制办职能职责划转入县司法局。原法制办工作由法制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工作衔接有点偏差,国浩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展还需强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法制服务中心工作,使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工作扎实有效。

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见下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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