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1-001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6-08 |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原垫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的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6号)规定,原垫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机构改革,其承担的房屋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职责划入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根据部门决算公开管理要求,现对原垫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07表、08表予以补充公开。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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