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572N/2024-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包家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
垫江县包家镇甄桥村7组石场湾危岩排危除险项目
中 标 公 示 | |||
招标人:垫江县包家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垫江县包家镇甄桥村7组石场湾危岩排危除险项目 | ||
开标日期 | 2024-3-27上午10:00-12:00 | ||
评标日期 | 2024-3-27上午10:00-12: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405800 | 项目负责人 | 赵学欢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406000 | 项目负责人 | 刘星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406200 | 项目负责人 | 胡值梅 |
公示日期 | 2024年3月28日—2024年3月31日 | ||
投标文件废标原因 | |||
异议处理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投诉处理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投诉受理单位:垫江县包家镇人民政府 投诉电话:023-74586789 |
2024 年 3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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