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45XJ/2025-0014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普顺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5 |
垫江县普顺镇长柏村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经营权流转公开招租(第四次)公告
经普顺镇政府研究,重庆市垫江县普顺镇长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拟对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经营权流转进行(第四次)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物位于普顺镇长柏村5组,用地面积:1286.94㎡,总建筑面积:696.84㎡,其中1#楼(办公)建筑面积:204.84㎡,2#楼(功能区)建筑面积:476㎡。轮式拖拉机EN1004-A (G4)1台、履带式拖拉机(NFG1002(G4))4台、液压履带拖拉机(LFK1002(G4))1台、自走式旋耕机(1GLZ-220F)1台、智能农机(汇田7YD-1000B)1台、插秧机(2ZS-4A)6台、双圆盘开沟机(1KS-50)1台、旋耕机(1GQN-230 )2台、旋耕开沟机(12KG-23(230))2台、水稻侧身施肥机(2BFG-8(10)(230BP150))1台、秸秆还田机(1JH-180 )1台、旋耕机(打浆机)(1GQ-230)3台、铝合金跳板4套。采取整体出租方式。出租标的物紧临龙溪河,交通方便,农机社会化服务基础好,基础设施较为齐全。
二、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五年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四、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不设底价,凡有意向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到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101办公室报名。将报名情况提交普顺镇党委会,由党委会确定中标人。
五、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次年租金,租金缴纳至出租方账户。
出租方账户
户名:垫江县普顺镇长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账号:2504020120010001635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0%缴纳,于合同签订时中标人一次性交到出租方账户上。
七、特别约定
1.标的物按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期间承租方承担水、电、气、设施设备运行及周边花园维护等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理。
2.承租期间,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经营,不得违法用地,不得擅自改动建设物结构,不得从事农事服务无关业务,不得将标的物进行抵押或质押。
3.承租期间,承租方承担与租赁有关事项的一切安全责任。若出现事故,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4.承租期间,承租人须妥善处理与周围群众之间的关系,若出现矛盾纠纷,出租方应及时出面协调化解。
5.承租期间,若有国家项目资金或财政资金投入该项目,由长柏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组织实施,所增加项目的租金另行协商。
6.承租期间,出租方及普顺镇人民政府拥有免费使用1#楼(办公)的权利。
7.承租期满,出租方确保交付的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花园等附属设施完好无损。
8.承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须终止承租合同,免除双方责任,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发生月份计算。
联系人:明老师,联系电话1359457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