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505Q/2026-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坪山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3 |
关于2026年坪山镇餐厨垃圾收运委托处置服务竞争性比选(第二次)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竞争单位:
针对《2026年坪山镇餐厨垃圾收运委托处置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第二次)》发布后,各潜在竞争单位反馈的实际业务情况(公司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均采取租用车辆方式开展收运工作),为保障比选活动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经研究,现对原公告中“竞争具体要求”的“资格要求”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本补遗公告与原比选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公告内容与本补遗公告不一致,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一、修改内容
原公告“三、竞争具体要求(一)资格要求”第2条:“竞争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名下或本公司名下的餐厨垃圾收运车辆,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①车辆吨位不低于2吨;②采用全封闭厢式结构,配备防滴漏、防撒漏装置及除臭消毒设备。(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修改为:“竞争单位必须具有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自有或租用均可),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①车辆吨位不低于2吨;②采用全封闭厢式结构,配备防滴漏、防撒漏装置及除臭消毒设备。(需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若为租用车辆,另需提供车辆租用协议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补遗公告仅对上述条款进行调整,原比选公告中其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资格审查其他条件等)均保持不变。
2.各潜在竞争单位应仔细阅读本补遗公告,按修改后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格审查资料,确保符合比选条件。
3.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13983328027
垫江县坪山镇人民政府(章)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