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953X6/2026-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杠家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8 |
关于招聘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劳务班组和机械设备租赁的招聘公告
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招聘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劳务班组和机械设备租赁的招聘公告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杠家标段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高效推进,因我司还需要劳务班组人员和机械设备,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班组和租赁机械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
2.作业地点:垫江县杠家镇,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
3.劳务班组作业和机械设备租赁的内容:一是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具体以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为准)的劳务、机械及辅助材料及上级要求内容。劳务作业班组以“人工+机械”的作业形式开展工作,还包含其他辅材(包含但不限于砖、模板、铁钉、铁丝、螺杆、夹具、土工膜、门窗等)。二是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
4.该项目总投资约1848万元。
二、招聘须知:
(一)劳务班组资格要求:一是劳务班组组长要求:能组织施工能力,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是要求施工员2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机械员若干名。以上人员须持有合格有效证件。
(二)财务要求:银行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征信报告)。
(三)信誉要求:2024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四)业绩要求:需2023年以来应聘班组承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鲜章并注明复印属实。
(五)其他要求:具备满足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项目管理能力。
三、竞争要求:
1.班组组长与招聘人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项目建设范围为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四至界限见施工图纸。
3.本次招聘采用固定总价招聘方式。劳动保险费、多次转运费等一切税费均计算在本次报价内。报价计价原则:
3.1本招聘由应聘班组根据招聘公告及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现场踏勘(招聘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应聘班组自行现场踏勘)情况,参照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中应包括参与的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需支付的一切税费(含施工设备、搬运费、多次搬运费、劳务、管理、材料、场地、占地补偿、水电、安装、维护、保险、税金、交工检测验收费用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3.2各种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材料(采、运、管)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各种检测费、所需涉及的竣工、验收等所有资料费均由应聘班组单位纳入投标报价。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垃圾等的处理以及土地复垦费等,均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其数量及费用由应聘班组单位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业主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本次招聘所涉及项目设劳务费和机械租赁最高总价限价为人民币18482585.5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捌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元伍角叁分),最低限价为人民币16376974.53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柒万陆仟玖佰柒拾肆元伍角贰分)。
|
标段(村别)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限价(元) |
|
第一标段(大同村、龙泉村) |
4568182.65 |
4047756.78 |
|
第二标段(福泉村、凉水村) |
4482541.12 |
397187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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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杠家村、花园村) |
3970329.40 |
3518013.39 |
|
第四标段(新花村、临江村) |
5461532.37 |
4839332.48 |
|
合计 |
18482585.54 |
16376974.53 |
4.应聘班组单位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清单子项不能不平衡报价,若发现应聘班组单位在子项目中不平衡报价的,按照201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预算的基础上经业主审定后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招聘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认定。
5.应聘后应严格按照招聘内容及规模进行施工。
四、报名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09:20‑09:50。
2.报名地点:垫江县杠家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3.人员配置及提交资料:
应聘班组应配置组长1名、其他班组成员根据实际配齐,报名时提交全部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劳务班组组长:具备较强施工组织管理能力,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班组成员:配备施工员2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机械员若干名(机械员根据需要配备,报名时最少有1名或以上资格证)。其他需要的技术员、普工等根据其他协议约定配备,不在这里提供复印件。
(3)以上人员不能到其他班组任职。
4.提交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承诺书。
5.提供2023年以来应聘班组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同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业主单位鲜章,并注明“复印属实”。
6.各应聘班组须指派1名代表现场参会,参会代表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代表班组行使相关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应聘保证金及资料费:
应聘班组递交招聘文件的同时,须按本招聘文件规定缴纳应聘保证金及招聘文件资料费。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应聘保证金和资料费的,我司将拒绝接收其招聘文件。
1.费用标准:
应聘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招聘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报名现场发放资料,资料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2.缴纳方式
应聘班组应在递交招聘文件前,将应聘保证金20000.00元、资料费1000.00元一并转入指定账户: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开户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712001
开户名:垫江县财政局‑杠家镇人民政府
转账备注: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招聘保证金。
应聘班组须妥善保管银行转账回执,完成转账即视为报名有效。
3.保证金退还
3.1 退还时限
3.1.1 在无质疑、投诉、举报,且业主出具无投诉证明的前提下:
(1)未进入选聘结果公示的应聘班组,在选聘结果公示期满后办理退款,应聘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应聘班组基本账户。
(2)选聘结果公示的第二、第三候选班组,待第一中标候选班组与业主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后办理退款,应聘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应聘班组基本账户。
(3)第一中标候选班组缴纳的应聘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决算审计或财政评审,甲乙双方完善全部工程资料并向我司报送一套完整资料后,由应聘班组到我司办理退款,该部分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至应聘班组基本账户。
3.1.2 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形,须待受理部门出具正式调查处理意见书后,依据处理意见确定保证金是否予以退还。
3.2 退款需提交资料
业主出具的无投诉证明;应聘班组提供银行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上须醒目注明本项目名称、退还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由经办人签字捺印。
4.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公布后,应聘班组擅自撤回招聘文件的;
(2)第一中标候选班组放弃中标的;
(3)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谋取中标资格的;
(4)已缴纳应聘保证金,但未缴纳资料费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招聘会议,且不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应聘班组收到选聘结果通知后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照中标金额的12%缴纳保证金,其中10%为履约保证金,代收2%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款项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开户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712001
开户名:垫江县财政局‑杠家镇人民政府
转账备注: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第×标段履约保证金,应聘班组留存银行转账回执凭证。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将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应聘班组。
七、无效应聘及取消资格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文件作无效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应聘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应聘班组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应聘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应聘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后未加签字盖手印、签字模糊不清的;
3.提交的报名资料不全,不符合选聘须知要求的;
4.资料抽查核验时,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5.报价字迹模糊、数字涂改、大写金额不规范;本选聘仅接受电脑打印报价文件,手工填写报价的应聘文件直接按无效处理;
6.每个班组人员只能在一个班组里任职,若发现在其他班组任职的;
7.已缴纳应聘保证金,但未缴纳资料费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劳务选聘会,且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八、评定办法:
1.有五个及以上应聘班组按时按规定参与投标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后有五个及以上应聘班组的,方可进行开标,否则按流标处理;
3.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每个应聘班组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应聘;
4.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应聘班组的资质、业绩、实力、信誉及提出的合作意向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出备选应聘班组。2026年9月2日上午9:40备选班组在杠家镇大会议室抽签决定标段分组,每个班组的报价采用,只能按照随机抽选的标段分组情况,采用该标段的报价,其余标段报价不再采用。按照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分别确认应聘班组,进行核对有效报价。根据有效报价计算第一个平均数,第一个平均数为有效报价之和除以有效报价的班组数;第二个平均数为杠家镇评标专家库随机抽选7人分别填写该对应标段限价内的有效价之和除以有效价填写人数。将两个平均数之和除以2得平均值为该标段招聘班组的基准价,最接近该基准价的班组(如两个单位报价与二次平均值相同抽签决定,如上下绝对值相等取低价)作为该标段应聘第一候选应聘班组。
4.最接近标准价的应聘班组的有效报价即为应聘价。如遇接近基准价数值相同的有效报价,优先选取低于基准价的有效报价为应聘价。如遇相同中标价,则由主持人现场公开组织相同报价投标人抓阄确定最终应聘班组。
5.依据竞争报价将竞争班组最接近排列选三名候选班组,二三名候选班组并列的也按照抓阄产生。
递选应聘班组的确定原则:递选应聘班组的应聘价以第一候选班组的报价作为最终应聘价。
递选的最终应聘班组仍需交履约保证金。
6.当第一候选班组放弃应聘权益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应聘承诺,而后续班组均不愿按上诉应聘价确定原则确定的应聘价为其应聘价与招聘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组织招聘。
九、领取应聘结果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确定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聘人在公示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到招聘人领取应聘结果通知书。自应聘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应聘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前,由应聘班组按应聘金额的12%提交(其中10%为履约保证金,代收2%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招聘人、应聘班组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应聘班组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是合同专用章。
3. 第一应聘候选人未书面向业主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投标承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领取应聘结果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权益。
4.第一应聘候选人放弃权益:其提交的应聘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应聘班组列入不诚信班组予以通报;若给招聘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以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2.报价以承包人自行踏勘后在报价中进行调整,投标报价为所有建设内容的包干总价。
3.付款方式:
1.承包人必须按图纸按自然顺序施工,不能挑容易施工的内容先施工并套取施工进度款,每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劳务费(含零星材料费)的80%和完成产值机械费的80%(如遇春节增加一个支付节点),第一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混凝土搅拌站的修建且投入使用和完成总工程量的18%,第二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40%,第三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62%,第四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85%,第五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98%。
2.所有付款程序必须由镇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甲方方可支付。
3.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4.乙方必须每月22日前凭完成合格工程量清单到甲方核量,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清单开具劳务费发票和重庆市垫江县揽贝建设有限公司开具的机械费及零星材料费价款发票,开票时不再缴纳税费,若乙方原因造成开票超过9%的税金或者增加的其他税费由乙方负责。
十一、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班组的全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二、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内政府采购专栏下载招聘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劳务班组和机械设备租赁的公告、补遗、更正、限价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班组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应聘班组下载或者领取与否,招聘人都视为应聘班组单位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确定劳务班组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班组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公开确定班组时间及地点
招聘人于2026年9月2日09:20分起在垫江县杠家镇公共服务中心2楼大会议室收取招聘文件,09:40分递交招聘文件截止,递交招聘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开始的时间,应聘班组单位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招聘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垫江县杠家镇公共服务中心2楼大会议室。
十四、其他事项
1.此公告附《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 各标段各村高标准农田整治劳务协议》《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各标段各村工程量清单》。
2.《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各标段各村工程施工图》,自行下载,因工程需要,龙泉村和临江村施工图略有变动,按照上级要求,以最终设计公司调整后为准,但该两个村报价区间不再变动。所承担工程的劳务班组施工中不能提出价格异议。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十五、投标咨询电话
业主: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联系电话:寿先生 电话:18716831398
李先生 电话:13896771510
附件:《招聘文件格式》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28日
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X标段X村高标准农田整治劳务协议
发包方: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发包的高标准农田整治劳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垫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
2.建设地点:垫江县杠家镇,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
3.主要建设内容:一是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具体以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为准)劳务、机械及辅助材料及上级要求内容。劳务作业班组以“人工+机械”的作业形式开展工作,还包含其他辅材(包含但不限于砖、模板、铁钉、铁丝、螺杆、夹具、土工膜、门窗等)。二是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
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X标段X村工程量清单》。
二、劳务内容: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完成以下劳务工作:
1.土地平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回填、平整等,确保地面平整误差不超过±3 厘米。
2.灌溉与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包括渠道开挖、衬砌、管道安装、泵站建设等,保证设施运行正常,无堵塞、无泄漏。
3.田间道路的修建与维护,包括路基处理、路面铺设等,确保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
4.劳务作业班组以“人工+机械”的作业形式开展工作,并提供除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通过低价法招聘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包含PE管材、钢筋、水泥、砂、碎石、阀门、涵管、法兰盘、设备等)以外的其他所有辅材(包含但不限于砖、模板、铁钉、铁丝、螺杆、夹具、土工膜、门窗等)
5.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劳务工作。
三、合同工期及工程进度要求: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为:整体工程应在2027年3月15日前完工,2027年6月15日前完成多方验收。
(二)工程进度要求为:应聘班组必须按图纸按自然顺序施工,不能挑容易施工的内容先施工并套取施工进度款,各分项工程按照同比例推进,特别是灌溉与排水工程,必须首先完成。2026年9月份完成总工程量的18%,2026年10月份完成总工程量的40%,2026年11月份完成总工程量的62%,2026年12月份完成总工程量的85%,2027年1月份完成总工程量的98%,2027年2月份完成所有工程量并组织整改和结算验收。
(三)延期按人民币1000.00元/天收取乙方违约金;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只顺延工期,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
四、质量标准:
工程验收:经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价格:该工程按照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进度款工程。合同总价按照公开确认报价文件中“合同价以乙方竞标时报价为准”的原则确定本合同承包价,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含人工及辅材、机械设备租赁等,详工程量清单)。本合同金额包含乙方履行完成本合同内容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工具费、人工费、材料费、吊装费、措施费、安装费、材料多次转运费(含甲供材)、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风险费(人工涨价及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结算时单价均不调整)、2年质保、检测(配合送检)及验收费、项目资料费、结算咨询费等涉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a.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b.确认通知书;
c.挂网组建劳务公告、投送确认文件及确认文件补充部分;
e.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解释,如有不清或前后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3、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方式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与甲方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和保修,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其他事项详见《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高标准农田整治劳务协议条款》。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高标准农田整治劳务协议条款》
附件2:《廉洁合作承诺书》《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X标段X村(社区)工程量清单(报价)》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X标段X村(社区)高标准农田整治劳务协议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
(二)建设地点:垫江县杠家镇X村(社区),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具体以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为准)劳务、机械及辅助材料及上级要求内容。劳务作业班组以“人工+机械”的作业形式开展工作,还包含其他辅材(包含但不限于砖、模板、铁钉、铁丝、螺杆、夹具、土工膜、门窗等)。二是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
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X标段X村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劳务内容: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完成以下劳务工作:
(一)土地平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回填、平整等,确保地面平整误差不超过±3 厘米。
(二)灌溉与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包括渠道开挖、衬砌、管道安装、泵站建设等,保证设施运行正常,无堵塞、无泄漏。
(三)田间道路的修建与维护,包括路基处理、路面铺设等,确保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
(四)劳务作业班组以“人工+机械”的作业形式开展工作,并提供除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通过低价法招聘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包含PE管材、钢筋、水泥、砂、碎石、阀门、涵管、法兰盘、设备等)以外的其他所有辅材(包含但不限于砖、模板、铁钉、铁丝、螺杆、夹具、土工膜、门窗等)
(五)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劳务工作。
第三条: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甲方签订合同,并同时提交中标金额的1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10%为履约保证金,代收2%为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四条 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该工程按照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进度款工程。中标合同总价按照招聘文件中“合同价以乙方竞标时报价为准”的原则确定本合同承包价,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含人工及辅材、机械设备租赁等,详报价工程量清单)。本合同金额包含乙方履行完成本合同内容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工具费、人工费、材料费、吊装费、措施费、安装费、材料多次转运费(含甲供材)、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风险费(人工涨价及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结算时单价均不调整)、2年质保、检测(配合送检)及验收费、项目资料费、结算咨询费等涉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二)款项支付节点:
1.应聘班组必须按图纸按自然顺序施工,不能挑容易施工的内容先施工并套取施工进度款,每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劳务费(含零星材料费)的80%和完成产值机械费的80%(如遇春节增加一个支付节点),第一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混凝土搅拌站的修建且投入使用和完成总工程量的18%,第二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40%,第三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62%,第四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85%,第五次付款时乙方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98%。
2.所有付款程序必须由镇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甲方方可支付。
3.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4.乙方必须每月22日前凭完成合格工程量清单到甲方核量,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清单开具劳务费发票和重庆市垫江县揽贝建设有限公司开具的机械费及零星材料费价款发票,开票时不再缴纳税费,若乙方原因造成开票超过9%的税金或者增加的其他税费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结算:
1.计价原则
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各子项签约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变更增减金额±罚金及违约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各子项签约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价格为甲方施工总承包劳务费用部分中标价)
2.竣工结算价
(1)以甲方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乙方等根据有效资料共同确定竣工结算金额作为合同竣工结算价。
(2)乙方应严格对小厦公司提供的主要材料消耗量及损耗率进行控制,在施工期间甲方、乙方、小厦公司共同完善小厦公司供材的供应数量、材料名称、规格等相关收货手续。
(3)主要材料的结算原则,为保障工程质量,在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实施的工程量与乙方和丙方的收货量及甲方招聘的中标价进行结算。
若乙方所使用小厦公司提供的各子项材料的用量超过结算耗量,乙方提供详细超量清单及合理性书面说明,经甲方签字报小厦公司审核通过后,按照招聘中标价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如果乙方提供的超过结算量没有得到甲方及小厦公司和杠家政府认可。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所使用小厦公司提供的各子项材料的用量少于结算量,乙方提供详细减量清单及合理性书面说明,经甲方签字报小厦公司审核通过后,甲方在乙方结算时按照招聘中标价支付给乙方。审核未通过部分,甲方不支付乙方。如果乙方提供的超过结算量没有得到甲方及小厦公司和杠家政府认可。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施工期间,应急或零星材料,经甲方和杠家政府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购买,购买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小厦公司提供的材料质量标准,价格不高于小厦公司的采购价。甲方按照乙方的含税采购价支付给乙方。
3.乙方必须实事求是编制结算,严禁高估冒算。如结算审减率超过5%(审减金额与送审金额之比)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审减率5%以外的所有结算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 相关费用说明
(一)本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按甲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并完成甲方指定的作业任务所产生的的驾驶员费用、操作人员费用、电费、油费、维保费、人员交通费、差旅费、进出场费、机械使用费、设备及操作人员保险费、机械设备使用所必须的检测检验费(若有)、规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税金以及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全部一切费用。
(二)合同中的进出场费包含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提供机械设备至甲方指定使用地点所产生的运输费、机械保险费用、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全部一切费用,并执行价格包干;乙方须自行考虑设备送达使用地点的交通情况、距离远近的不确定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承担或补偿任何关于进场、出场的费用。
(三)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安全事故保险赔偿金额外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因机械进出场或二次转运造成道路损毁的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 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并验收合格。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机械租赁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三)工程质量按设计和施工规范、建设单位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四)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处乙方每次最低1000.00元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根据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额外支出的费用、预期利益损失等情况确定,但不超过合同金额),乙方无条件自费返修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甲方另行找人整改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整改费用。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送达甲方指定使用地点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严厉杜绝多故障设备;
(六)送达甲方指定使用地点的机械设备若国家有相关检测检验规定的,必须是检测检验通过的设备;
(七)乙方为每台送达甲方指定使用地点的机械设备配备的驾驶员或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按照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进行作业,作业成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接的工程质量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需提供操作人员证书、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若国家对某些机械设备有相关检测检验规定的)等相关资料。
(九)违约处理:①若出现第一次甲方要求的机械设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按3000元每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扣除;若出现第二次,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②甲方第一次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未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对乙方处以违约金3000元,违约金在货款中扣除,且设备当场退场;若出现第二次,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③经甲方通知乙方连续两次不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到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一)主要材料和供货方式。主要材料在合同中明确,并暂定数量。主要材料及设备由小厦公司和甲方统一配送,乙方需在每周三前将下周所需的材料足量报送甲方现场负责人,甲方现场负责人通知小厦公司材料供应商,按照材料需求统一配送至各标段搅拌站。甲方在每个标段设置一个搅拌站,需多次转运的材料,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因多次转运造成道路损毁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现场收货及材料管理。小厦公司提供的主要PE管材、设备、钢筋、水泥、阀门、涵管、法兰盘的质量由小厦公司负责;砂、碎石的质量由乙方、甲方、小厦公司签字确认收货;材料数量由乙方、甲方、小厦公司共同签字确认收货。各村(社区)督促乙方保管和使用好小厦公司提供的材料,不得乱堆放、丢弃和浪费。
(三)主要材料的结算原则。为保障工程质量,在项目完工结算时,根据实际实施的工程量定额耗量与乙方的收货量进行对比,若实际用量超过耗量,乙方提供详细超量清单及合理性书面说明,经甲方签字后报镇领导和小厦公司审核通过后,按照小厦公司中标价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四)若乙方所使用小厦公司提供的各子项材料的用量少于结算量,乙方提供详细减量清单及合理性书面说明,经甲方签字后报镇领导和小厦公司审核通过后,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时按照材料采购价支付给乙方。审核未通过部分,甲方不予支付乙方。
(五)提灌站验收后移交、管理、维护。移交后的使用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电费、人员管理费等)由村集体、强镇公司负责。
(六)施工过程中需要提前告知村(社区)现场管理员和地块使用人,什么时候进场作业,若地块使用人不同意进场的,需要及时作出调整作业范围并告知属地村(社区)管理人员协调处理。禁止损坏和私自挖掘坟地,需要在坟地周围作业的,拜台离坟地至少保留2.5米距离,其他三方向至少保留2米距离。
(七)其他。在实施期间,若小厦公司的主要材料(PE管材和设施设备除外)不能及时送达施工现场,可由乙方向杠家政府书面申请并经小厦公司同意后自行购买,购买产品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小厦公司提供的材料标准,按照小厦公司材料采购价进行结算,并由小厦公司将此款项扣税后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代表监督乙方以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
2.本工程甲方的代表为 、 二同志代表甲方在施工现场对本工程进行管理。
3.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出进入现场通知,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及进度,负责现场施工和验收方面的组织及配合协调工作。
4.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5.负责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产生的各项损失及各项违约金(处以1000元及以上的违约金)。
2.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在施工期间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长驻工地现场。如甲方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以300元/天处罚。
3.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生产和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4.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不得擅自更换,施工期间如需更换代表,更换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将拒付已完工程量未付部分的款项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处以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5.乙方自行协调和排除施工的一切障碍,并承担费用。
6.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否则甲方按500.00元/次收取乙方违约金。
7.乙方对于甲方所发出的所有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必须按照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要求严格施工,如乙方不按要求施工,则甲方按500.00元/次收取乙方违约金。
8.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9.乙方负责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0.若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相应施工内容,甲方有权组织其他人员施工,费用从乙方的合同费用中扣除。
11.合同签订后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无条件在3日之内退场,甲方按照乙方已完成情况结算,一是完成总工程量的30%,不予以结算;二是完成总工程量的50%,甲方按照合格工程量的25%结算;三是完成总工程量的70%,甲方按照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乙方必须保证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不得挪用。如因乙方挪用不能够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材料和设备等费用,并造成停工、上访等事件的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承包。乙方必须在3天内做好场地移交工作。乙方先退场后,甲方按照乙方已完成情况结算,一是完成总工程量的30%,不予以结算;二是完成总工程量的50%,甲方按照合格工程量的25%结算;三是完成总工程量的70%,甲方按照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
13.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担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及期间的全部风险。
14.如乙方未按月足额支付或申报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乙方应主动接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并承担一切损失,并按10000元/次对乙方处以违约金。此后甲方将直接通过其民工集中账户按月将后期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打入民工账户上,待节点支付时扣除所有民工工资外的余款按合同直接划入乙方账户上。
第九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施工期间,应积极协调乙方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应当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并三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要求应征得乙方同意。
5.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但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或租赁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物资有权责令退场。
6.有权审查乙方按规定必要的人员持证上岗证明,对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或相关人员有不良记录的,不允许其进入现场施工,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平安卡。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对不符合施工内容的,有权拒绝其施工。
7.发现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称职或不胜任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要求,更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8.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监督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及其违章人员实施违约处理及作出停工整改等措施,直至对乙方清退出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案要求,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而受到政府部门的相关处罚,或因侵害周围居民、单位的合法利益而造成赔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人员或超龄人员(按每次发现人数处以1000元/人/次处以违约金),严禁使用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上岗。及时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的身份证信息,乙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3.应当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并依法教育和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4.应向甲方提交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接受甲方的审查,按照规定为所有员工办理平安卡,严格按照平安卡制度要求,刷卡进出施工现场。
5.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甲方监督指导和调配,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6.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相关人员上岗证明资料提交至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从事特种作业或危险作业时,乙方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并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否则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收取乙方违约金。
7.由乙方负责购买提供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等必须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品牌购买,接受甲方的查验,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佩戴、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按100.00元/次/人收取乙方违约金。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用于安全防护的设备、设施装置,在使用前,应由甲方组织相关方进行专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乙方作业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整改完毕后才能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持场地整洁,做到工完场清,直到甲方满意为止,所有垃圾由乙方外运(渣场自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作业人员不准乱动与本工种无关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工具,不准擅自到非本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活动。
10.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高处作业、爆破物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但该安全施工措施在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同意。
1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按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整改,如整改不力而被甲方责令停工或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或其他单位在设备、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受到人员伤害、经济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主要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在场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甲方。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认定的责任接受处罚。
15.乙方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且承担保险费用。乙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无条件购买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险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乙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录入甲方的工伤保险信息录入系统;如未录入,按每次发现人数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如未录入,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依规处理。
17.乙方在使用施工现场现有设施设备前应自行进行安全检查,若因使用现有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与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一)项目进度
1.乙方原因在合同签订后7天未能按期开工的;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70%(或滞后进度计划30%);
3.工程内容未同比例推进,造成未按照进度计划施工的。
(二)质量和安全
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规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的;
2.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及相关规定的;
3.因乙方有安全问题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的;
(三)保险和农民工工资
1.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购买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未按合同约定购买安全责任险及经催告后超过14天的;
2.因乙方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等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的;
以上情形,若乙方原因发生其中1条,发现第一次的进行约谈并对发现的内容进行整改;发现第二次处10000元的违约金并对发现的内容进行整改,违约金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发现第三次甲方将直接解除合同。
(四)重新确定劳务单位
1.凡因乙方违反以上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已实施完成的合格工程结算价下浮2%。
2.甲方重新组建劳务单位签订协议,协议约定条款不变,并完成所有剩余工程内容。
第十一条 保密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四)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属不动产纠纷,应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廉洁合作承诺书
甲方: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
为促进甲乙双方在涉及资金、资产、货物、股权、知识产权等商务、工程及经济往来事项的合作中保障相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办事、廉洁用权,构建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合作关系,旗帜鲜明反腐败,推动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特作如下廉洁承诺,共同严格遵守。
一、承诺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经办、协助和各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下同)不得借商务、工程合作及经济往来事项之机谋取个人私利,承诺严禁下列行为:
1.甲方人员不得借工作之机违规对乙方吃拿卡要报,严禁违规索取、收受或暗示乙方人员给予任何名目的钱物或好处。
2.乙方人员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甲方人员赠(输)送影响职务或职权廉洁的钱物或好处,严禁违规向甲方人员提供吃喝玩乐等消费,或支付应由甲方人员私人承担的费用。
3.双方人员严禁私人资金借贷或违规借用对方物品。
二、违反承诺责任
甲乙双方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如下责任和处理:
1.甲方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由公司按照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予以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有关单位追究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致甲方人员违纪违规或违法的,自愿同意按照双方合作事项总金额1%~5%的数目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列入甲方黄色失信企业和人员,取消三年内与甲方业务合作资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正在进行的合作项目;导致甲方人员犯罪的,自愿同意按照双方合作事项总金额5%~10%的数目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列入甲方黑色失信企业和人员,取消十年内与甲方业务合作资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正在进行的合作项目。
3.双方有权向对方监督人员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其相关人员违反承诺的不廉洁行为,对方须严格保密,不得打击报复。
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监督单位及电话: 乙方监督单位及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标段
为了确保实现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xx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双方同意签订该协议作为正式合同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充规定,并承诺本协议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期或合同延长期结束。
(一)承包人承诺承担和履行合同和发包人所规定的安全责任,且满足要求。
(二)承包人的安全控制目标是确保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
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造成人身重伤的一般交通事故;
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5.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7.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等);
8.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1.人员轻伤事故。
2.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人身轻伤交通事故。
3.其他安全未遂事故和异常事件。
1.承包人负有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2.承包人的法人或签署合同的公司总经理或受委托的代理人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3.承包人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
4.承包人保证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施工安全原则。
5.承包人保证服从发包人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6.承包人保证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资源自行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
7.承包人保证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注:项目安全管理大纲/手册、管理性的程序文件等)。
8.承包人保证现场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9.承包人保证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承包人和/或其下属分包商标志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
10.承包人保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1.承包人保证施工生活营地(包括自建的和租用的营地)满足消防、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防暴雨、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承包人保证对带入现场的设备、工具、材料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13.承包人保证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护环境、树木和植被,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的作业环境。
承包人提供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承包人需对其雇用的施工人员签发健康声明并保证其健康。其中体检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和健康声明作为人员办理入场证件的必备材料。
2.无刑事案件牵连。
3.无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及违法行为。
1.承包人负责为本单位任何用工形式的员工提供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2.承包人负责向特殊工种的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否则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3.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
4. 承包人在特殊风险场所作业而需要特殊防护用品或安全仪表时,必须在上述防护用品全部到位后才能开工。
5.承包人应配备临时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标志、防火布等集体防护用品。
1.承包人对带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负责。
2.对于承包人带入现场的特殊工器具,如起重设备、索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3.对于不属于法定检测的工器具,承包人也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测制度,这些工器具包括登高工具、脚手架材料、电动工具、安全防护设备及用具等。
1.承包人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抽查。承包人要建立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和检查计划,这些工种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驾驶员、焊工、起重工、电工等。
2.承包人应在特殊工种之外的其他工种中,筛选出高风险工种,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安全培训。
3.承包人应组织 “入场培训”和考核。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监督培训、考核情况或组织抽查考核。
4.承包人应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编制培训教材和培训滚动计划。承包人应组织安全考试/考核,建立培训考核记录,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查看这些记录。
1.承包人应有特殊健康检查制度,预防有禁忌症患者从事有关职业,如恐高症患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2.承包人应保证卫生防疫基本设施的投入,以满足医疗、急救的要求,建立外部医疗支持渠道。
3.应建立卫生防疫措施计划,做好生活区和施工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和执行保证饮水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措施;有灭蚊、灭鼠和消毒的专项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SARS、禽流感、疟疾、霍乱、肠道传染病、肝炎、H1N1流感等疾病的措施。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监督单位及电话: 乙方监督单位及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件:
招聘文件格式
1、应聘报价函部分
(1)应聘报价报价函、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工程量报价清单(附件自行下载)
(2)应聘班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班组应聘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4)确认文书
2、资格审查材料
(1)应聘班组成员证明材料
(2)应聘班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誉声明
(4)确认文书
(5)银行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征信报告)
(6)退款账户证明
(7)其他资料(业绩材料)
1、投标函部分
杠家镇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应 聘 文 件
应聘报价函部分
应聘人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应聘报价报价函、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工程量报价清单(附件自行下载)
(2)应聘班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班组应聘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4)确认文书
(1)应 聘 报 价 函
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我班组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关于招聘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劳务班组和机械设备租赁的招聘公告”的全部内容,第一标段( 村、 村)愿意以人民币 元(保留两位小数),大写人民币 ;第二标段( 村、 村)愿意以人民币 元(保留两位小数),大写人民币 ;第三标段( 村、 村)愿意以人民币 元(保留两位小数),大写人民币 ;第四 标段( 村、 村)愿意以人民币 元(保留两位小数),大写人民币 ;进行竞标总价报价,工期为整体工程应在2027年3月15日前完工,2027年6月15日前完成多方验收。竣工前7天向贵公司书面申报全面竣工(全面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清场完毕,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我方承诺在竞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承诺:
(1)在收到应聘通知书后的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按照公告及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在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声明,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应聘班组代理人(签字盖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026年9 月 日
(2)应聘班组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身上)
应聘班组代理人(签字盖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026年 月 日
(3)应聘班组应聘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4)确认文书
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班组自愿参加贵单位“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公开招聘劳务班组和机械设备租赁,对贵公司在网上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
我班组保证本项目应聘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班组有转包挂靠行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应聘班组代理人(签字盖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026年9 月 日
2、资格审查材料
杠家镇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应 聘 文 件
资格审查材料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应聘班组成员证明材料
(2)应聘班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誉声明
(4)确认文书
(5)银行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征信报告)
(6)退款账户证明
(7)其他资料(业绩材料)
(1)应聘班组成员证明材料
注:应聘班组应配置组长1名、配备施工员2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机械员若干名(机械员根据需要配备,报名时最少有1名或以上资格证),报名时提交以上全部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应聘班组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身上)
(3)信誉声明
致招聘人: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班组参与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劳务班组和机械设备租赁招聘现声明如下:
(1)2024年以来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聘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招聘投标的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2)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记录。
我班组如提供虚假材料,招聘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我班组甘愿承受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后果。
应聘班组代理人(签字盖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026年9 月 日
重庆市垫江县泉鼎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班组自愿参加贵单位“垫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杠家段”公开招聘劳务班组和机械设备租赁,对贵公司在网上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
我班组保证本项目应聘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班组有转包挂靠行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应聘班组代理人(签字盖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026年9 月 日
(5)银行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征信报告)
(应聘班组代理人)
(6)退款账户证明
若本人未能应聘,自愿将所缴应聘保证金打入我提供以下账户内:
开 户 行:
开户账号:
开 户 名:
应聘班组代理人(签字盖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026年9 月 日
(7)其他资料(业绩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