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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县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奋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6、其他政策文件29,办理公开信箱862件次、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97件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二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栏目内容,推进各类惠企惠民政策集成、规范、精准公开,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全年共梳理和发布稳经济政策104。三是开展多样化政策解读,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音视频解读、政策咨询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99,开展新闻发布会4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在政务公开专区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引导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县政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答复1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已办结中,依法予以公开9件、不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较好地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明确公开属性在公文拟制环节,由起草单位负责提出公开属性建议,明确标注为公开发布或不予公开。二是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履职依据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等要素,使群众更好的了解政府的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等信息,增加政府信息能见度。三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完善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以目录促规范、促公开、促服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网站建设。持续优化政府网站的功能布局与页面设计进行机构职能改版,增设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功能。打造便民地图,提供政府机构、政务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机构8类主题一键查询、一键导航集成服务,提升用户体验。二是强化安全防护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进行更新维护,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信息落实每日监测扫描制度,对各栏目板块的信息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保障信息数据的稳定性与保密性。优化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专区作为线下主要公开平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咨询与交流空间。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监督机制。持续对全县各单位政府网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考核,完善纠错反馈机制及时通报错情,确保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强化检查指导。通过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及时提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不断提升。三是开展工作培训。召开政务公开现场培训会、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300余人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6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尽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目前主要依赖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对于一些不常使用网络的人群,获取信息存在不便。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信息未及时更新,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很好满足公众的即时需求。三是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虽然对比去年政策文件解读增加了更多的图片、视频等解读方式,但传播力和影响力还不足。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拓展传统线下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专区作用,采取多种线下形式公开信息,便于不常使用网络的人群获取信息。二是持续加强内部培训。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工作制度宣传力度,将信息更新落实到具体科室,确保重要信息能及时更新。三是丰富文件解读形式。推出更多视频解读,积极引入更多漫画解读,通过更为直观的方式解释和宣传复杂政策内容,确保公众能够全面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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