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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125002310086793021-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2022-07-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1008679302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指导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市供销社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住    所

垫江县桂溪街道南内街80号

法定代表人

余文豪

开办资金

2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垫江县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76

499

网上名称

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一、严格执行章程。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推进农民组织化建设。一是重建高安镇、沙河乡2个供销合作社,重组桂溪街道、澄溪镇、五洞镇3个供销合作社。提升太平镇、砚台镇、新民镇3个供销合作社,实现了26个乡镇(街道)基层供销合作社全覆盖。二是新组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25个,实现301个村(居)全覆盖。三是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58个,累计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477个,实现涉农村(居)全覆盖。通过恢复基层社、组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入社率达100%。 (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开展农机劳务服务,建设以农机为主体的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多形式的服务组织,围绕粮油制种、垫江晚柚、晚熟柑橘等特色产业打造耕—种—收—防—烘和施肥—套袋—采摘等示范基地3个,全年农机劳务社会化服务面积36.83万亩,占市下达任务的185.7%。二是开展农资保供服务,依托县富民农资公司、基层社、庄稼医院等农资供应网点,全年销售化肥等2.2万吨,农膜450吨,有效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农资供给。三是开展农产品营销服务,依托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村村旺”电商平台等营销组织,加大农产品收购销售力度,全年农产品营销收入9.7亿元。四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服务,通过建立完善县、乡、村回收网络体系,与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开展农膜使用量调查,推广加厚农膜和可降解农膜试用示范,加强回收网点监管考核等工作。全年回收废弃农膜、肥料包装物507.84吨,低值回收物638.3吨,分别占市下达任务132%、128%。 (三)推进金融多元化保障。认真落实《垫江县“三社”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垫江府办发〔2021〕9号),鼓励农商行、工商银行、重庆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引入市农担集团、县兴农担保公司贷款担保,落实风险金和贴息资金320万元,简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规模。2021年为新型经营主体新增贷款2.4亿元,同时,与县农业农村委配合,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21年,全供销系统销售总额33.71亿元,同比增长20%。社有企业营业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429%。社有企业利润总额2063万元,同比增长113.34。社有企业所有者权益4074万元,同比增长86.54%。净资产收益率36%。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供销社运行不正常。有的基层社负责人对公益性服务工作不热心,“三会”制度未建立,服务工作不到位。 (二)农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因天然气限量、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化肥等农资价格涨幅较大,农业投入成本增加,将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三)相关政策扶持不配套。低值回收物回收利用没有补助政策,影响业主参与回收利用积极性。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工作高度。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好各项纪律制度。五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提升“三社”融合,深化综合改革。1.推进“三化”提质。一是完善农民组织化建设。按照“四有”标准,提升周嘉、普顺、大石、鹤游等乡镇基层供销社,打造市级示范社4个;支持农机、农产品收购加工主体,建设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32个;实现涉农村(居)全覆盖;有意愿的常住农户入社率达到100%。二是做实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模式,培育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6个;组建劳务组织3个;围绕垫江晚柚、粮油等主导产业,开展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服务,打造示范基地2个,全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35万亩次,建立大石乡为农服务中心1个;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的管理,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基层供销合作社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重组富民农资公司,增加经营品种,强化企业管理,保障农资供应,全年销售化肥25000吨、农膜500吨;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展会,依托“村村旺”电商平台和营销型组织做好农产品销售;发挥基层社、综合服务社等作用,做好日用品供给服务,出台管理办法,扩大代理业务范围,新增7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账记账服务。三是提供金融多元化保障。认真落实《垫江县“三社”融合发展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垫江府办发〔2021〕9号)文件,发挥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建立便民服务网点,简化信贷流程,落实“三社”融合发展贷款风险保证金200万元,贴息资金10万元,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新增贷款2亿元。2.开展“三位一体”试点。一是出台工作方案。出台《垫江县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县“三位一体”试点工作。二是开展试点工作。围绕水稻制种、垫江晚柚、榨菜种植等主导特色产业,在普顺镇—沙坪镇、长龙镇—杠家镇、鹤游镇—坪山镇等区域开展“三位一体”试点,提供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3.探索“三社”融合与“三变”改革结合。一是在沙坪镇毕桥村、曹回镇徐白村、永平镇光辉村等村探索“三社”融合与“三变”改革深度结合,推进体制、机制、服务、效益等融合,实现产业发展,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等组织壮大、农民增收,形成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二是探索其他结合模式。在长龙镇、大石乡、鹤游镇等乡镇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村综合服务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种融合模式,推进产业发展、组织壮大、农民增收。 (三)巩固“三大”攻坚,实化乡村振兴。1.巩固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继续开展结对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裴兴、五洞、沙河等乡镇帮扶工作。二是助力大石乡村振兴, 认真落实《垫江县供销合作社关于助推大石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提升大石乡基层供销组织、提高为农服务能力、提供金融保障。2.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做好农膜和肥料等包装物使用量调查工作。二是完善三级回收体系,适时调整运行效果较差的村级回收点,加大以种养大户为主的村级回收点建设,规范提升县级回收中心、乡镇回收站、村级回收点。三是加大指导监管力度,开展业务指导培训,严格台账管理,公示收购价格,强化回收宣传,确保全年回收利用废弃农膜367吨、肥料包装物127吨。3.巩固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维护供销安全稳定。一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防疫监控。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等违法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社有企业、社有资产的安全管理。三是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四)建立“三会”制度,强化自身建设。1.完善“三会制度”。按照《垫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及时召开县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成立县理事会、监事会。在大石乡供销社、永平镇金之禾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会”制度试点,完善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切实推动工作落实。3.强化社有企业管理。重新组建富民农资公司,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作用;发挥重庆鸿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资源优势,入股参股经营效益好的企业,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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