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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125002315656103327-垫江县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日期:2022-07-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1565610332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垫江县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垫江县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提升殡葬管理水平,推进殡葬事业发展。为殡葬资源配置优化、殡葬服务网络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建立提供保障服务;根据殡葬改革政策措施,开展倡导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工作;利用殡葬服务网络数据信息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住    所

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

谭鈜尹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垫江县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

6

网上名称

垫江县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稳步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全面持续推进火葬。2021年共火化遗体502具,火葬率约9%,较去年增长2个百分点。二是大力开展惠民殡葬。一方面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减免政策,全年共减免金额4万元,另一方面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惠民殡葬”活动,对全县火化遗体减半收取火化费及接运费,对治丧遗体免收治丧悼念厅场地租用费,另对非基本丧葬费实行优惠收取,2021年4-10月共为老百姓减免丧葬费约67万元。三是不断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媒体、横幅、展板以及重要的时间节点等形式和契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居民破除封建迷信、革除丧葬陋习,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四是积极倡导绿色殡葬。在春节、清明节等祭祀高峰,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引导群众采取扫墓等形式代替传统放鞭炮祭奠逝者,积极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祭扫。(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精准摸排、稳妥推进,疏堵结合、形成长效”的原则,聚焦问题抓整改,全力以赴补短板,通过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和违建墓地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既保障了群众“逝有所安”,又确保了整治工作平稳有序。二是积极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召开专项整治专题会,依托垫江县文明治丧管理工作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等8单位联合印发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摸排出的问题出重拳、严惩处,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三)切实加强文明治丧。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垫江县文明治丧管理工作组,召开城区文明治丧专题研究会,印发《垫江县文明治丧通告》,大力推进城区文明治丧行动,引导城区逝世的居民自觉到殡仪馆开展治丧活动,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禁止在城区乱搭灵棚、噪声扰民,禁止在丧事过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四)不断完善设施建设。为切实满足老百姓丧葬需求,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按照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今年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并制定了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及空间布局规划(送审稿)。一是完成黄沙公墓扩建(二期)工程,新建公益性骨灰墓穴1700余个,极大地改善了我县老百姓墓地需求。二是由县委常务、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组织召开全县殡葬设施建设推进会,为完善我县殡葬设施建设,在城区选址新建2个殡仪服务站,另选址规划扩建公益性公墓、新建经营性公墓,并纳入重大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五)持续强化疫情管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民政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殡葬领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二是加强机构督查,定期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殡仪服务机构实行督查,严格按市局及县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出服务场所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测体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劝导丧属节俭办丧事,防止人员聚集,全县殡葬机构暂未发生一起疫情。(六)扎实做好殡葬事务监管。一是严格依法审批许可,制定殡葬业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对前来办理行政许可的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工作。二是加强日常业务督查,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年联合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等对殡葬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3次,明码实价,严禁捆绑强制消费,督促公墓机构加强墓穴管理,严禁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严禁炒买炒卖墓穴、骨灰格位,严禁建售超面积、豪华墓位。二、存在的问题:(一)殡葬改革推进乏力。一是由于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绝大多数老百姓、甚至公职人员对殡葬改革极为抵触;二是重视程度不够,各级领导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三是部门配合不够,各相关职能部门未履行好殡改工作中各自的责任,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导致殡葬工作未能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四是殡改宣传不到位,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广度不够、宣传持续性不够,导致老百姓对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等新风尚、新理念理解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一系列原因导致我县火化率“低”、土葬率“高”、治丧活动“乱”,殡改乏力。(二)城区治丧问题突出。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对非法治丧点整治、城市治丧秩序和遗体管理的认识不够,工作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二是部门配合不畅。主要体现在执法主体不明确、联动部门责任划分不清晰等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出现推诿等现象。三是监管执法乏力。主要体现在现场执法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受“死者为大”思想的影响,现场执法中不愿得罪人,畏难情绪较重,怕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受行业规定而执法于软。(三)殡葬设施建设滞后。我县仅有一个合法殡仪服务站和一个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站位置较远,且公墓规模较小,长远来看,无法满足我县群众的治丧和安葬需求。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狠抓日常殡葬事务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火葬,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火葬政策,逐步提高火化率。二是加强殡改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论坛、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居民革除旧的殡葬陋习,推动殡葬改革纵深发展。三是完善设施建设,按照县政府殡葬设施推进会精神,以殡葬业专项整治为契机,成立工作专班,打表推进,全力抓好桂溪、桂阳殡仪服务站建设,加快布局经营性公墓建设,不断完善我县殡葬服务体系。四是加强殡葬执法,一方面联合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委、林业等部门不定期对辖区内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进行检查督查,另一方面对城区内占道搭建灵堂等非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严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狠抓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民〔2021〕18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严格要求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根据承载量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春节、清明节等祭祀高峰实行分时、错峰祭扫,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不定期对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三)狠抓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159号)要求,结合我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托垫江县文明治丧管理工作组,联合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我县殡葬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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