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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125002314519960031-垫江县住房保障中心

日期:2023-07-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1451996003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垫江县住房保障中心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垫江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建立住房保障机制,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住房保障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归集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 直管公房管理 白蚁防治监督管理

住    所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程福刚

开办资金

66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199.76

13566.15

网上名称

垫江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1、按计划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全年计划收取上缴财政资金300万元(已函告县财政局在原450万元计划上核减150万元),全年上缴财政资金379万元。 2、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根据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部署和要求,投入395.2万元开展全县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通过0.4%比例对其抽检,其中核检城镇房合格率98.8%。农村房屋合格率95.95%。抽检合格的房屋建筑承灾体数据已通过住建部验收合格。 3、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县上统一部署,起草出台了《垫江县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垫江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编制了县住房城乡建委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成立5工作组对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核查抽查;积极整改督导反馈的问题,组织人员线上巡检、修正经营性自建房的逻辑异常数据。截止当前全县自建房全部排查完毕。 4、直管公房管理。日常安全检查8次,发放安全通知238份;完成桂溪街道陈家街、迎春桥两个片区直管公房75户、面积3068.59㎡,搬迁安置,消除安全隐患;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对2022年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直管公房38个门市、面积1914.42平方米、租金38.238万元。 5、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全年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300户,金额14627622万元,提取使用9978户,提取金额2426742.25万元。累计归集87345户,金额320241620.88万元,累计提取使用24282户,提取金额12784730.94万元。 6、白蚁防治监管。按《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垫江府办[2013]11号)文件要求,加强白蚁防治监管力度,坚持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了白蚁防治工作的市场秩序,有效履行对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的监管职责。 7、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情况。查处转租转借8户,清退不符合条件保障家庭37户,退回公共租赁住房37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14户,新安置陈家街、迎春桥片群直管公房搬迁住户30户;发放租赁补贴37户,金额3.8万元;发放退役军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补贴43户,金额7万元。 8、人才公寓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环境整治情况。启动西湖小区84套人才公寓装饰装修以及以民心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为主、其他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为辅的公共租赁住房环境整治。 8月4日,我县首批人才公寓分配仪式在县会议中心举行,现场通过摇号分配形式为81名各类优秀人才分配到了满意住房。 9、后期管理情况。春花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长安丽苑人才公寓环境整治和智慧小区建设投入使用;加强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日常管理维护,全方位巡检房屋使用安全11次,加强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创建平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营造了良好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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