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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12500231059853040Q-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日期:2025-08-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1059853040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年度)

单 位 名 称

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垫江县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保护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保护湿地资源,维护生态文明。制定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制度 管理、监督和协调湿地保护区规划、建设和保护 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 湿地保护区科学研究 监督湿地参观、旅游活动

住    所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北段林业局大楼215

法定代表人

李敏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垫江县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7.22

115.72

网上名称

垫江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切实增强湿地保护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职工会开展常态化学习,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业务分管负责人多次现场调研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二)建立健全日常巡护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日常巡护力度,明确了巡护组长、巡护副组长、巡护责任人、巡护人员、巡护区域、巡护周期,特别是加大了对迎风湖度假村等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湿地保护区域的日常巡护,采取定期检查、随时巡护、无人机勘察等方式开展日常巡护,累计巡护280余次,形成了巡护工作有制度、有责任、有反馈、有处理的“四有”巡护机制。确保全县湿地资源安全。(三)强化监管协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梳理工作清单。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已梳理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寿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禁止类活动清单和项目清单9条、限制类活动清单和项目清单9条,共计18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及属地乡镇的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协调规划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农业、建设、旅游等部门建立湿地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切实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保护湿地生态。(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湿地保护宣传周”“世界环境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在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寿湖自然保护区属地乡镇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集中宣传3次,悬挂横幅20条,固定宣传牌17快,发放宣传布袋1200余个、彩页3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利用科普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五)完善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为切实彩化靓化美化迎风湖,投入了10万余元对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周围及中间一个半岛的坡地,面积约200亩原彩叶苗木栽植区进行了抚育和施肥,使苗木得到了更好的生长,在迎风湖岛内及周边安装了56盏太阳能路灯,既美化了迎风湖又彻底消除了没有路灯对游客带来的安全隐患。面对2024年连晴高温,聘请29名工人持续不断对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抗旱浇水,累计浇水20余次,覆盖面积约4000余亩。(六)编制我县湿地保护规划。为加快推进我县湿地保护管理,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小微湿地+”建设工作方案》落地落实,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林湿〔2024〕23号)要求,我中心聘请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重庆市垫江县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预计2024年至2027年申请创建我县“小微湿地+”示范点3个,预计投入资金120万元。二、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对湿地保护认识不足,湿地保护与当地发展时有冲突。二是长寿湖和迎风湖湿地总规10年期限已满还未做出新的规划,三是湿地保护涉及当地老百姓切身利益,由于湿地政策补偿还未出台导致湿地保护区内相关居民未得到补偿,导致进行相关湿地保护难度增加。四是资金缺乏,基础设施薄弱,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行动困难较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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