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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12500231070343631L-垫江县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

日期:2025-08-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1070343631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年度)

单 位 名 称

垫江县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垫江县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全县医药机构医药招标采购提供服务。负责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政策咨询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等相关数据信息;负责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具体工作。

住    所

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西路10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三)

法定代表人

谢国祥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垫江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

30

网上名称

垫江县医药价格和医保基金监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一、监督、指导医药招标采购工作日趋规范 1.每月初统计、审核和提交上月新进联合体药品和增加药品配送公司的申请,对会议通过的品种在重庆药交所发三方合同。 2.每月完成我县8个药品价格监测点的药品价格监测数据填报的审核、上报工作。 3.每月督导医院上报冠脉支架、人工关节、脊柱使用量,进行审核后提交上报。 4.完成药品预付金支付9批次,共计1314万元。完成耗材预付金支付13批次,共计618余万元。 5.完成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测算2批次,共计约67万元。 6.完成国谈药品超支付标准自查整改,完成2024年一季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风险品种核查及零售药店风险品种“回头看”核查。 7.组织召开了药品网采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下发了(便函通知〔2024〕关于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测算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函)、(垫江医保发〔2024〕20号关于报送药品网采情况的通知),对全县公立医院开展了64次网采率督导工作,一季度全市排名第一,二季度再次加强了督导,督导情况总体正常。 8.开展联合体配送会员交易诚信评价,公示评价结果,为医疗机构做好药品配送工作。 二、医药服务和价格信息监测有序推进 1.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和床位费单独定价的审批工作。做好大型设备备案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在购买大型设备时及时有效的备案。截至目前医疗服务价格备案2家,共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加强和规范我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如实按照《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根据医保部门政策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医药服务价格,药品按照有关政策明码标价并公示执行。 3.开展谈判药品超支付标准销售自查,通知超限机构约谈,及时完成国谈药品超支付标准自查整改。督促药店及时调整风险品种价格,完成2024年一季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风险品种核查。 三、医疗保险两定机构协议监管、日常监督有效落实 今年日常监督共计出动车次81次,出动340人次,监管定点医药机构672家(含药店、诊所、卫生室),其中被约谈83家,暂停医保网络结算31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2家。针对目前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协议对象,告知其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根据协议内容要求规范医保经营。 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7月市医保局将垫江县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范围,按工作进度要求在8月底印发了《垫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垫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并通知全县内所有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领取文件。截至12月13日已评价定点零售药店221家、村卫生室260家、诊所28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持续开展。 五、本年度申请准入医药机构50家,通过31家,其中零售药店14家、诊所11家、医疗机构1家、国谈药店1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4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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