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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在垫江,求职者可通过哪些靠谱的渠道找工作?
答
一、岗位信息查看渠道(一)线上渠道1.登录“重庆人社”APP-主题服务-就业创业-招聘信息后,地区选择垫江进行查看;2.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ggfw.rlsbj.cq.gov.cn/cqjy/),进入求职招聘—找工作—地区选择垫江进行查看;3.登录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选用工信息板块进行查看;4.登录垫江丹城人才网(https://job.cqdjw.com/...
问
【社会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只要您满足: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户籍限制。按照政策规定,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其中: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在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费率按20%...
问
【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答
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答:一是民营企业就业;二是基层服务项目就业,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本土人才”、“社区工作者”等;三是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四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五是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六是自主创业;七是灵活就业;八是应征入伍等。问:哪些高校毕业生能享受求职创业补贴?能享受多少?答:...
问
【社会保险】申领第三代社保卡需要收费吗?社保卡有效期到了还能使用吗?权威解答来了→
答
按照人社部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一卡通”建设远景规划,我市于2021年12月31日开始发行第三代社保卡,自发行以来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现就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做了详细解答。社保卡有效期到期后还能继续使用吗?如果不更换三代社保卡,二代卡使用有影响吗?社保卡10年有效期是指其金融功能有效期,金融功能到期后,社保、医保等其他功...
问
【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参保?
答
答: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在就近的社保所、“重庆人社”app、重庆市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如何确定?
答
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实行按月缴费。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每月应缴费金额为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个人的缴费费率为8%。其中,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
问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从什么时候起为其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
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为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
【社会保险】我重复缴纳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可以退费吗?
答
参保人员重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职工本人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的其他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重复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问
【社会保险】在市外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能够转移接续吗?
答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问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答
跨我市行政区域流动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是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含灵活就业)参保的;二是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三是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四是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
问
【社会保险】我从原单位离职后,马上又到一家新单位上班,这种情况我需要办理社保手续吗?
答
参保人员离职后,办理程序是先由原所在单位为您完清社保费用并办理停保手续,然后由新单位为您办理单位人员增加手续。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本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温馨提示:建议您下载注册“重庆人社”APP,随时关注自己的社保状态,防止原单位迟迟不为您停保,新单位始终不能为您参保。
问
【社会保险】我从原单位离职后暂时没有就业,我的社保该怎么办理?
答
参保人员离职后,首先应由原所在单位为其完清社保费用并办理停保手续。未重新就业的,可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办理方式一:是可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办理方式二:可以下载“重庆人社”APP注册并领取电子社保卡后,点击“我要办”--“社会保险”--“个人身份职工养老续保”进行办理。
问
【社会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的“4050”人员,能否申领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是怎样?
答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施先缴后补,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2.个体工商户雇工3....
问
【其他】什么情况下失业登记会被注销?
答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8.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公共就业服务的;9.连续6个月末与...
问
【就业创业】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答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实行全市通办,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选择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也可通过下载“重庆人社APP”等线上方式申请。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及“重庆人社APP”方式查询或下载《就业创业证》。
问
【其他】怎样代办档案转出?
答
由代办人到垫江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劳动小区垫江县就业和人才中心311办公室)出示档案接收函原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问
【其它】档案转出该如何办理?
答
(一)办理方式:存放在垫江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的档案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1.线上办理:在“重庆人才APP”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才公共服务官网:http://rlsbj.cq.gov.cn/ywzl/rcggfw/,“档案服务”—“档案转出”板块,按网页提示办理。 2.线下办理:到垫江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劳动小区垫江县...
问
【劳动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该怎么办?
答
我县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
问
【劳动保障】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该怎么办?
答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了劳动保障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以向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协调解决,如无法协调解决,可以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问
【劳动保障】劳动者如何防止工资被拖欠?
答
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重点明确工资标准及支付时间。工作期间做好上下班考勤,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上下班考勤是支付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
问
【劳动保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
问
【劳动保障】用人单位搬迁,应该向单位原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还是搬迁后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答
公司搬迁的,应该向搬迁后经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但是建筑项目除外,建筑项目均向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问
【劳动保障】跨区工作的,应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答
销售员、业务员、驾驶员等跨区域流动作业的,应当向公司注册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问
【劳动保障】劳动保障监察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答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劳动保障监察进行立案处理,立案后进入调查程序,法律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调查完毕,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根据调查情况对被投诉单位进行处理(有违法行为的作出责令整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无违法行为或者已经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撤销立案)。
问
【劳动保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答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